國務院再取消一批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22項涉稅
日前,國務院發布《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在前期大幅減少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4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8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
此次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中,包括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注冊稅務師執業核準等涉稅事項19項。
決定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止出現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實施審批;審批部門要嚴格規范審批行為,明確政府內部審批的權限、范圍、條件、程序、時限等,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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