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惠政策收緊 地方政府或陷招商困局
“雖然已經收到省財政廳通知,要對于一些優惠政策進行清理和規范,但具體清理范圍,截至目前還未明確。”1月28日,甘肅省某縣一位財政局官員向記者表示。這距離在2014年年底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有月余。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對于《通知》概念理解模糊的不是只有甘肅省,隨后記者分別致電陜西、山西、寧夏等基層財政單位,大多財政單位說不清楚具體清理規范的范圍。
陜西省一位市級財政官員向記者表示:“包括稅收優惠在內的政策一直都是地方招商的‘法寶’,要在短時間內清理在時間上就有些倉促,清理效果當然也會大打折扣。”
而如果地方政府的優惠政策都被取消,同時也填平了那些稅收“洼地”,那么問題來了:地方政府以后又拿什么來吸引企業落戶呢?
按照《通知》要求,稅收優惠清理情況需2015年3月底送報財政部再由其送報國務院。
無優惠、難引商
“大型企業的落戶,不僅僅要看你這個地方本身的經濟發展情況,更重要的是看地方政府能夠給予多少優惠政策,如果優惠政策力度不大,即使經濟基礎以及配套設施再完善,這些企業也會另擇他處。”陜西省某市招商局領導向記者表示。
在實際操作中,這些優惠政策最常見以建立“經濟開發區”或“新區”,給予落戶區內企業減免稅收、給予土地優惠以及其他政策補貼的形式出現。
“雖然曲江文化產業園配套設施極不完善,交通也不便利,但是鑒于文化產業園的優惠政策,自己的企業在2011年6月份還是選擇進駐曲江新區。”曲江文化產業園內的陜西省某文化傳播公司負責人高軍表示。在高軍向記者提供的與曲江管委會簽訂的入園入區協議中顯示:企業可以享受5年的營業稅補貼和3年的房屋補貼。營業稅補貼標準為前3年按其繳納年營業稅的100%給予補貼,后兩年按其繳納年營業額的28%(即曲江財政流程部分)給予補貼。
至于房租補貼,企業需要先行繳納,隨后在第二年給予足額補貼,但是年稅收貢獻至少要達到500元/平方米,也就是說高軍約100平方米的辦公區,繳稅必須達到5萬元才能享受房屋補貼。據高軍介紹辦公區房租為60元/平方米,因此曲江新區每年返還房租約為7.2萬元,這已經高于曲江規定5萬元的稅收貢獻。
然而,爭取企業的優惠在實施過程中卻逐漸成為營商環境的“硬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人力資源研究培訓中心副主任、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秘書長李蘭表示,2013年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專門針對中國2012年的企業經營環境進行了調查。在這項5分制的調查中,企業家對中國經營環境的總體評價為3.05分,屬于一般水平,其中導致這一評價結果的重要原因之一,即由于中國各種形式的稅收優惠過多,導致同一產業的企業不能享受到同等的國民待遇。
《通知》中也明確指出,一些地區和部門對特定企業及其投資者等,在稅收和財政支出方面實施了優惠政策,雖然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投資增長和產業聚集,但這些稅收等優惠政策擾亂了市場秩序,影響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效果,甚至可能違反我國對外承諾,引發國際貿易摩擦。
有財稅專家向記者表示,全國一般公共財政收入中的稅收收入已經超過10萬億元,然而,由于地方稅收等優惠政策原因減少的稅收約2萬億元以上,因此,國務院出臺政策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非常必要。
地方賭不會“一刀切”
“沒有優惠,拿什么來吸引企業落戶?”
當《通知》下發之后,這個問題就一直困擾著劉遠志(化名)。作為西北省份某市一位招商局副局長,他長期以來主持招商工作。
劉遠志向記者表示,每年自己都參加陜西舉辦的西洽會和甘肅舉辦的蘭洽會,甚至去南方省市參會,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招商引資。
“在招商的過程中,被企業問及最多的就是你們那里有什么樣的優惠政策,企業落戶地方政府會不會配套一定的土地,在財稅方面地方政府有沒有減免政策等。”劉遠志對記者表示,即便上述政策都有,企業還要比較誰的優惠力度比較大。
事實上,在實際執行中,一些稅收優惠的確定并不由稅務部門“經手”。西安市高新區國稅部門一位稅務專管員向記者表示,在西安市高新區內,只要是高新技術產業,都有相應的優惠政策,但具體實施層面并不在稅務部門,而是通過高新區管委會審查之后,按照之前簽署的相關合同對于企業進行返稅,或者其他形式的補貼。
而依據專門稅收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的稅收管理權限外,各地區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稅收優惠政策;未經國務院批準,各部門起草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發展規劃和區域政策都不得規定具體稅收優惠政策。”
“相比以往稅收清理由稅務部門主導,此次《通知》由國務院下發,通知財政部具體部署,而且清理范圍較廣。如果嚴格按照上述要求,那么,所有地方政府和企業之前所簽署的優惠政策協議,現在看來基本上都違背上述原則。”一位研究財稅的律師向記者表示,地方政府可能需和企業重新簽署相關協議。
長期以來稅收優惠政策被地方政府視為招商引資的重要手段,然而全面清理之后,這個手段自然也就失效了,那么地方政府究竟靠什么來吸引企業投資落戶?這可能是大多地方政府要面對的問題。
因此,劉志遠認為,國家并不會對地方政府所有的優惠政策“一刀切”,而是區分情況,分類處理。
據劉志遠提供的一份內部文件顯示,該省份自2014年12月1日起對違法違規的優惠政策一律停止執行,并發布文件予以廢止;對沒有法律法規阻礙的優惠政策,若需保留,可在充分說明理由、提出政策期限的基礎上暫時繼續執行,待省政府報財政部審核匯總后專題請示國務院,再依據國務院審定的處理意見執行。
對此,上述財稅律師表示,在說明理由的情況下保留部分優惠政策,可能正是鑒于地方招商企業的壓力。
“假如地方政府嚴格按照國務院《通知》,對已經簽有協議或合同的企業停止財稅補貼或其他優惠政策,造成企業損失嚴重的,企業有可能會依照相關的協議條文將地方政府訴諸法律。”該財稅律師亦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