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11月面授:業財稅融合下稅會差異實務及風險管理
【主辦單位】正保會計網校|正保會計網校內蒙古服務中心
【培訓時間】2020年11月12-13日(周四、周五)
【培訓地點】呼和浩特市
【相關費用】非會員2980/人(含培訓、資料及午餐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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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471-3911905 傳真:0471-3911710
【受益對象】本課程適合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稅務經理、財務主任、財務主管、財務人員、稅務主管、稅務會計等
【課程背景】
按照財政部的要求《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以下簡稱新收入)將在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離最后期限不足2個月,大部分企業還沒有掌握新收入核算的內容,新收入對所有行業均產生重大的影響,特別是與當前稅收政策不一致,存在大量稅會差異,并且大部分企業財務員對于如何應用和處理稅會差異更是掌握不足,為此本次培訓安排了大量的實務案例,幫助會員全面掌握新收入應用和稅會差異處理和風險控制。
本次新收入準則由原來風險報酬模型的收入核算轉換成權力控制模型,創新性提出了收入確認的“五步法”模型,對收入確認的模式進行了重大調整,應該說是秒殺了一代財務人員,新的收入準則的核算基礎是企業的合同,對企業的內部控制、財務的核算模式、收入確認與稅法差異的核算均產生了重大影響,同時收入準則成本的核算首次采用管理會計中的增量成本概念,打破傳統成本理念,比如銷售人員的工資傳統核算計入“銷售費用”費用化處理,新的核算計入“合同取得成本”進行資本化處理。收入準則對財務報表的影響項目主要有“合同資產、合同負債、合同履約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合同資產減值準備、合同履約成本減值準備、合同取得成本減值準備、應收退貨成本、主營業務收入(與以前不同)、其他業務收入(與以前不同)等,新會計準則的應用融入了更多財務人員的專業判斷,造成與目前增值稅和所得稅產生了大量差異,從目前試點已經執行新收入準則的相關公司的實際情況來看,稅會計之間存在大量差異,對財務人員的財務核算產生了重大壓力,新收入準則即將全面實主施,這就要求財務人員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綜合分析企業的稅會差異,為全面應用新會計準則、新稅收政策提前做好準備。
【課程亮點】
1.掌握并應用新收入準則的“五步法”的應用;
2.掌握并應用最新會計科目的使用規則;
3.掌握并應用相關特殊交稅的會計核算與稅法之間的差異及處理方案;
4. 掌握并應用一般企業合同收入、成本與稅法之間的差異處理;
5.掌握并應用建筑(施工)企業合同收入、成本與稅法之間的差異處理;
6. 掌握并應用兼營業務的合同收入、成本與稅法之間的差異處理;
7.掌握并應用電商企業合同收入、成本與稅法之間的差異處理;
8.掌握并應用運輸企業合同收入、成本與稅法之間的差異處理;
9. 掌握并應用餐飲連鎖企業合同收入、成本與稅法之間的差異處理;
10. 掌握并應用知識產權合同收入、成本與稅法之間的差異處理;
11. 掌握并應用產品研發、生產、銷售為主的企業合同收入、成本與稅法之間的差異處理;
12. 掌握并應用房地產開發企業合同收入、成本與稅法之間的差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