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朱建民:促殘疾人就業 稅收優惠要給力
2007年,國務院及相關部門曾發布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法規。至今已實施6年多,全國政協委員朱建民認為,這一政策已“不給力”,亟待調整。
朱建民委員告訴記者,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和文化的快速發展,社會保障和城鎮居民收入水平也實現了大幅提高,尤其是全國平均最低保障工資標準的大幅提高,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環境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如今再看2007年公布實施新的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顯然已經無法有效調動相關單位更多安置殘疾人的積極性,難以引導和鼓勵相關企業的持續發展和就業殘疾人收入水平的持續增長。”朱建民委員說。
為此,朱建民委員建議,首先應提高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人均增值稅的抵減標準,建議從現行的3.5萬元提高至7萬元。其次,適當提高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支付給殘疾人工資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同時,他還建議進一步加強對安置殘疾人就業企業和單位的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稽查。
“財政部、民政部和中殘聯等相關部門應聯手建立對殘疾人就業的監督和保護機制,對在崗殘疾人數量、比例等企業減免稅的關鍵因素定期進行核查,以確保讓這一稅收優惠政策更好地支持真正安置殘疾人就業。”朱建民委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