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5-09-28 00:00:00.000 發文單位: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組
根據《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和《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國辦發[2013]2號)的要求,水利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制訂了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了考核工作組,對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除外)2014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情況進行了考核。考核結果已經國務院審定,現公告如下。
2014年,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用水總量5513億立方米,比上年減少近83億立方米,完成年度用水總量控制目標;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1.9%,降幅比上年擴大7.5個百分點,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為0.531,比上年提高0.007,完成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標;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67.5%,比上年提高4.5%,達到年度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控制目標。
經考核,上海、天津、江蘇、山東、浙江等5個省(直轄市)考核等級為優秀(90分以上,按得分多少排序,下同);云南、貴州、四川、廣西、重慶、河南、陜西、內蒙古、海南、湖北、安徽、遼寧、福建、廣東、江西、湖南、青海、吉林、寧夏、河北、黑龍江、北京等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考核等級為良好(80-90分);甘肅、西藏、山西等3個省(自治區)考核等級為合格(60-80分)。
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組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