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發[2013]22號
頒布時間:2013-07-24 14:20:47.000 發文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民生工程建設,確保居民住房安全,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戶區改造工作。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現城市居民居住安全、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為目的,通過集中力量、整體改造,從根本上改善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戶區居民住房狀況,確保城市居民住得安全、住得舒適。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全省統一領導、各地組織實施;政府扶持、市場化運作;統籌協調、全面推進;完善配套、同步建設的原則。
三、工作安排
(一)改造任務。包括全省縣級以上城市D級城市危房(住宅)和塌陷棚戶區住房。其中D級城市危房3.54萬戶、191.4萬平方米;塌陷棚戶區2萬戶、116萬平方米。通過改造,徹底將D級城市危房改造完畢,將塌陷棚戶區居民全部遷出。
(二)時間安排。利用兩年時間,一次性完成D級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戶區改造任務。2013年9月30日前,居住在D級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戶區中的居民全部搬出,妥善安置,危房全部拆除。2013年10月底前,D級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戶區的回遷安置住房全部開工建設。2014年年底前,D級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戶區安置住房全部竣工,居民回遷入住。
四、優惠政策
(一)資金支持政策。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將D級城市危房改造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計劃,將塌陷棚戶區改造納入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計劃,享受國家相應的資金支持政策。省財政一次性對D級城市危房按照500元/平方米標準、塌陷棚戶區按照4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補助。省級補助資金按照工程進度撥付。地方政府通過財政投入、金融貸款、市場化運作等方式,足額落實地方配套資金。
(二)安置補償政策。D級城市危房改造補償安置,按照國家和省城市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執行;塌陷棚戶區改造補償安置,按照國家和省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執行,企業和個人合理承擔建設資金。
(三)其他各項優惠政策。執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全省城鄉危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發〔2013〕21號)相關政策。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