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財工[2012]116號
頒布時間:2012-04-10 10:57:54.000 發文單位:廣東省財政廳
各資產評估機構:
為做好2012年資產評估機構年度報備工作,根據財政部《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64號)的有關規定,以及《財政部關于貫徹實施〈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認真做好資產評估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財企[2011]450號)要求,我省決定于2012年4月開展資產評估機構年度報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產評估機構報備的要求
(一)報備范圍。
2012年3月31日前在廣東省內(含深圳市)批準設立的資產評估機構和分支機構。
(二)報備審查的內容。
1.資產評估機構設立條件:重點審查資產評估機構股東(合伙人)是否符合規定的專職情況;配備的注冊資產評估師是否符合規定人數;是否在規定時限內及時補充法定評估師人數;是否有獨立、固定的辦公場所等情況。
2.資產評估業務收費:重點審查資產評估機構是否按照《轉發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資產評估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工[2010]282號)的標準收費。
3.資產評估機構提取職業風險基金或購買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責任保險情況:重點審查資產評估機構是否單獨設立“職業風險基金”賬戶進行核算;是否制定了職業風險基金管理辦法等情況。
(三)報備材料。
資產評估機構和分支機構須確保報備信息與本機構現有實際情況相一致,并按規定提交以下報備材料:
1.資產評估機構基本情況表(附件1)及相關證明材料。
2.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2012年1月1日后批準設立的資產評估機構除外)。
3.資產評估機構2011年度資產評估項目匯總表(附件2)。
4.經廣東省資產評估協會核實的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情況和專職情況匯總表(附件3)。
5.職業責任保險保單復印件或累計職業風險基金賬戶信息表(機構提取的職業風險基金賬戶信息應在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會計報表中列示,附件4)。
(四)報備時間。
請各資產評估機構和分支機構于4月30日前向省資產評估協會報送報備材料。
二、其他事項
(一)有關表格的電子文檔可以從廣東省財政廳網站()下載。
(二)資產評估機構存在發生變更事項尚未向省財政廳進行備案情況的,請在本次報備材料中一并提交相關變更備案材料。
(三)各資產評估機構填寫或提供的報備材料應當與機構現有實際情況一致,有關復印件清晰并加蓋單位公章,母公司與分公司分別單獨上報。
(四)各資產評估機構可通過快遞方式在規定時限內向省資產評估協會提交上述第一條規定的書面報備材料,并同時發送附件1至4的電子文檔。
通訊地址:廣州市倉邊路26號六樓,廣東省資產評估協會(會員部)。
郵編:510030
E-mail:1070977121@qq.com
聯系電話:020-83176517
附件:
1.資產評估機構基本情況表
2.2011年度資產評估項目匯總表
3.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情況及專職情況審核匯總表
4.資產評估機構累計職業風險基金賬戶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下載: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