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發改價格[2012]206號
頒布時間:2012-03-26 11:25:01.000 發文單位: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發改委(物價局),各擴權試點縣(市)發改局(物價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2年3月20日提高了汽、柴油價格。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改電[2012]41號文關于“成品油價格調整影響公路客運增加的成本支出,各地可以按油運價格聯動機制規定,采取調整運價或燃油附加的方式適當疏導”的要求和四川省物價局川價發[2005]209號文關于“燃油價格以2005年8月31日為基數,燃油價格上下浮動每超過10%(含10%),運價相應上下浮動0.005元/人。千米”的規定,決定對我省道路客運運價在現行規定運價基礎上上浮0.005元/人。千米(農村道路客運除外)。
請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管理局和各地按規定的管理權限,抓緊測算票價,對外公布執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