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注稅發[2012]3號
頒布時間:2012-02-08 10:29:10.000 發文單位:浙江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浙江省注冊稅務師協會
各稅務師事務所:
為了提高我省注稅行業報表質量,提供客觀準確的分析數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報送注冊稅務師行業年度報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875號)和中稅協《關于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行業報表填報工作的通知》(中稅協[2012]10號)相關規定,現將我省2011年度注稅行業報表報送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方式
(一)2011年注稅行業報表報送仍采用中稅協行業報表應用系統,系統網址為:。
(二)各稅務師事務所通過中稅協行業報表應用系統報送2011年度行業報表后,還需通過系統另行報送關于行業報表的補充表格,報送內容和方法另行通知。補充表格的報送系統將于3月中旬上線開放。
(三)報表在系統內報送成功后,需打印紙質報表一式三份,并加蓋稅務師事務所公章后,一份報省管理中心,另兩份分別報送當地國、地稅局。
(四)《注冊稅務師行業年度報表》1-6表可在該系統內直接打印;《注冊稅務師行業年度報表應用系統操作說明》詳見浙江省注冊稅務師協會網站首頁右下角下載中心。
二、統計口徑及報送時間
2011年度行業報表報送口徑為:表1-表5統計年度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上報截止日期為2012年3月10日;表6統計年度為2011年6月1日-2012年5月31日,上報截止日期為2012年7月10日。
三、關于總(母)分(子)公司的報表填報問題
稅務師事務所采用母子公司結構的,母子公司均應獨立填報各自報表。稅務師事務所采用總分公司結構的,分兩種情況:一是總分公司的注冊地跨省級行政區或計劃單列市的,則總分公司應獨立填報各自報表;二是總分公司的注冊地在同一省級行政區或計劃單列市內的,則總分公司應合并填報報表。分公司應將獨立填報的分公司報表以紙質形式分別報送至省管理中心及當地國、地稅局各一份。
四、稅務師事務所經營收入匯總問題
凡符合《關于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稅協發[2010]43號)第二條、第三條及《關于稅務師事務所整合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稅協發[2011]16號)規定,采取總(母)分(子)結構的稅務師事務所,總機構在填制報表的同時,須向省稅協報送全部分支機構的名單及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由省稅協初審后報送中稅協。中稅協將在2011年度報表統計時,對上述符合條件的稅務師事務所全部分支機構經營收入進行匯總。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報送材料的稅務師事務所,其分支機構的經營收入不予匯總。
五、幾點要求
(一)做好行業報表的編制、報送工作,是落實“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我省行業發展基本情況的主要途徑,更是制定行業政策、指導行業發展的重要參考依據。各事務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加強行業報表統計工作的重要性,所長對報表上報工作要親自負責,并指定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的同志專門負責,確保上報數據的全面、真實、可靠。
(二)行業報表的報送情況是行業年檢的重要內容之一,請各稅務師事務所要按照省管理中心和省稅協工作要求,準確把握報表各數據的內涵及邏輯關系,確保行業報表的準確、及時報送。
(三)報表數據報送成功后,稅務師事務所自己即無法修改。如發現報表填報確實有誤可告知省稅協,待省稅協將該所報表數據退回后才可登陸系統自行修改。
六、聯系人:
注稅中心 俞唯明 聯系電話:0571-85828621
省 稅 協 徐紅斌 聯系電話:0571-85828661
浙江省注稅行業報表QQ交流群: 166649624
浙江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浙江省注冊稅務師協會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