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辦發[2010]105號
頒布時間:2010-08-04 11:17:28.000 發文單位: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近年來,全省各地大力實施農業綜合開發,不斷完善項目管理,積極創新工作機制,在強化農業基礎、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提升農業綜合開發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9]63號)和省委十二屆七次全會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按照建設高效生態的現代農業要求,以實施土地治理、產業化經營等項目為重點,結合現代農業園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堅持基礎設施建設和完善運行管理并重,堅持工程措施和農業技術相結合,增加投入,完善政策,規范管理,創新機制,突出解決農業發展中的基礎性、瓶頸性問題,著力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保障糧食等主要農產品供給,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堅持田、水、路、林、山綜合治理,結合現代農業園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和農田水利、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土地治理等工程項目,突出抓好農田水利基礎設施、以解決關鍵性制約因素為目的的水利控制性工程、中型灌區骨干工程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農田林網等建設,著力建設高標準農田,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抗災能力。
(二)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大對農業主導產業種植養殖基地、良種繁育基地和農產品加工、貯藏保鮮、產地批發市場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支持合理開發利用山地資源,發展木本糧油及特色農業產業帶建設。積極引導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和農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促進農業規?;?、集約化、產業化經營。
?。ㄈ┩苿愚r業科技進步。支持農業科技進村入戶,加強對農民的技術培訓和服務,大力推廣優良品種、標準化生產等農業先進適用技術,加快推廣應用種養結合、農牧結合、林牧結合的生態立體農業循環模式,積極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產品,提高農民科學種養水平。
(四)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實施山區小流域農業生態工程項目,加大山區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整治力度,完善流域受益耕地旱灌澇排設施,提高小流域防洪抗旱能力,優化小流域農業生態環境。
三、多渠道增加資金投入
各級財政要繼續增加資金投入,按照省財政廳《關于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若干投入比例的通知》(浙財農發字[2008]26號)要求,落實各級財政配套資金。財政配套資金列入當年預算,確保及時足額到位。充分發揮農民群眾在農業綜合開發中的主體作用,引導項目區農民群眾、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龍頭企業為其直接受益的項目投資投勞。完善財政資金投入方式,以項目為平臺,引導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增加對農業綜合開發的投入。
四、創新扶持方式
?。ㄒ唬┨剿?ldquo;先建后補、邊建邊補”扶持方式。開展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先建后補、邊建邊補”試點,有條件的項目縣可根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和當地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實施方案,經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審批后,先行籌集項目資金,開展項目建設。
(二)完善土地治理與產業化經營項目有機結合的扶持方式。按照“依托龍頭建基地,圍繞基地扶龍頭”的思路和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明確重點產業和與該產業發展相關的農業龍頭企業,統籌安排土地治理項目和產業化經營項目,重點扶持與企業關聯的農產品原料基地建設,形成土地治理與產業化經營兩類項目相互促進的機制。
?。ㄈ┨剿鹘⑥r業綜合開發項目與其他支農項目統籌實施的平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要注重與現代農業園區、糧食生產功能區相結合,努力促進現代農業園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要與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等其他支農項目相銜接,按照“統一規劃、渠道不變、各司其職、形成合力”的要求,整合支農資金,加強工作協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同時,探索扶持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化服務組織等現代農業經營主體的財政資金由集體經濟組織持有股份的辦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
五、規范項目資金管理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人管理,確保??顚S?。土地治理項目實行縣級核算制,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和科技推廣項目財政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加強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專戶和工程資金專戶管理,健全內部監督機制,規范財務行為,確保資金安全。嚴格項目管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行自下而上逐級申報制度。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根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政策,發布項目年度申報指南。項目縣根據申報指南,擇優申報項目,按規定經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組織項目評審、省農業綜合開發協調小組審定后,報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審批或備案。農業綜合開發相關政策及項目立項情況適時向社會公開。嚴格執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專家評審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資金和項目公示制。加強土地治理項目建后管護工作,落實管護責任、措施和資金,確保項目設施長期發揮作用。
六、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項目縣要落實與農業綜合開發任務相適應的工作機構、經費,配備較高素質的工程技術、財務等專職人員,并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引導農業綜合開發工作人員強化為農服務意識,規范工作行為,提高業務水平。健全省對市縣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績效考核機制,引導各地進一步抓好農業綜合開發工作。項目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要加強與水利、農業、林業、漁業、國土資源、審計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部門職能優勢和行業技術優勢,形成工作合力。有關鄉鎮(街道)要做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施前的組織發動及政策處理等相關工作,為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創造條件。
二O一O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