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2009]63號
頒布時間:2009-12-20 11:23:32.000 發文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財政部《關于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若干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關于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若干意見
(財政部)
農業綜合開發是政府推動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的有效手段,是發展農業、繁榮農村、富裕農民的重大措施,是加強農業基礎建設、提高農業生產力、促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途徑。為充分發揮農業綜合開發在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作用,現就新形勢下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促進農民增收,加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投入,以糧食主產區為重點,支持高標準農田和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建設,努力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提升農業整體素質、效益和競爭力,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任務。
大力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堅持田水路林山綜合治理,提高建設標準和投資標準,增強項目區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因地制宜建設高標準農田示范工程。突出抓好水利設施建設,加強中型灌區骨干工程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以及新建灌區和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發展高效節水灌溉農業和旱作農業。開展農田林網建設,為項目區提供良好的生態屏障。
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強優質特色高效農產品種植養殖基地建設,加大對糧棉油等大宗農產品良種繁育基地支持力度,著力推進規模開發和標準化生產。合理開發利用山地資源,支持發展木本糧油等特色產業。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扶持力度,完善龍頭企業與廣大農民的利益聯結機制。積極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農產品貯藏保鮮、產地批發市場等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有效促進農業科技進步。大力推廣資源節約型先進適用技術,提高農業資源和投入品使用效益。積極支持農業科技進村入戶,加強對農民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農民的科學種養水平。努力把項目區建成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區,條件較好的項目區要率先實現農業現代化,并發揮帶動和輻射作用。
切實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加強以小流域綜合治理、草原保護以及土地沙化治理為主要內容的生態綜合治理。繼續實施生態建設和土地復墾項目,搞好長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防護林、太行山綠化、防沙治沙、長江和黃河上中游及東北黑土區水土保持、工礦廢棄地復墾等工程建設,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整治力度。做好秸稈養畜等示范項目建設,支持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生態農業和農業循環經濟,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完善政策
(一)多渠道增加資金投入。中央財政要進一步增加農業綜合開發投入,地方財政要按照規定比例將配套資金列入預算,確保足額落實到位。充分發揮農民群眾在農業綜合開發中的主體作用,鼓勵和引導項目區廣大農民群眾自愿為其直接受益的項目建設投資投勞。改革和完善財政資金投入方式,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吸引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增加對農業綜合開發的投入。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積極利用國外貸款投入農業綜合開發。
(二)突出項目支持重點。安排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要進一步向糧食主產區集中,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要進一步向糧食主產區傾斜,各項增產增收增效措施也要在糧食主產區集成投入,支持糧食主產區做大做強糧食產業,促進糧食生產、流通、加工的產業化經營,延長產業鏈條,拓寬增收渠道,提高糧食產業的效益和競爭力。特別要加大對列入《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的產糧大縣(市、區、場)的支持力度。
(三)完善產業化扶持政策。完善財政補助、貸款貼息等扶持政策,探索運用其他有效扶持方式,加大對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專業大戶等發展產業化經營的扶持力度。推廣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農戶有機結合的組織形式,讓農民從產業化經營中得到更多實惠。
(四)強化科技支撐作用。逐步增加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對科技的投入,集中安排和使用科技推廣資金,扶持科技成果推廣應用項目,重點支持良種良法的推廣應用,積極推廣先進適用的農產品加工工藝和技術。鼓勵產學研、農科教結合,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同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農戶開展多種形式技術合作,加強農民技能培訓。
(五)加大部門項目實施力度。逐步增加中央財政對由農業、水利、林業等部門負責安排實施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投入。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技術優勢,結合產業和行業發展需求,完善建設規劃,科學合理布局,集中安排資金投入,充分發揮項目的示范帶動作用。地方各級財政和農業綜合開發部門要積極參與項目管理,落實地方財政配套資金。
(六)規范開發縣管理。按照“總量控制,適度進出,獎優罰劣,分級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縣管理,逐步將一些開發潛力大、工作積極性高的農業大縣納入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范圍,并適時停止扶持開發潛力已經不大或工作不到位的開發縣。
三、創新機制
(一)試行先建后補的民辦公助機制。條件成熟的地方可通過試點,逐步推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先建后補的做法。中央財政根據地方項目規劃、財政資金安排、農民籌資籌勞以及開發任務完成等情況,制定補助標準并撥付補助資金。各地區可以采用先建設后申請補助,或邊建設邊申請補助的方式,自下而上籌集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并不斷完善項目管理辦法。
(二)完善兩類項目有機結合的良性循環機制。按照“依托龍頭建基地,圍繞基地扶龍頭”的原則,統籌安排土地治理和產業化經營項目,將土地治理項目的規劃布局與區域主導產業、龍頭企業的發展需要進行有機結合。通過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將土地治理項目區建設成為優勢農產品生產基地;依托土地治理項目安排產業化經營項目和資金,引導龍頭企業組織帶動農民改善農業生產基本條件,提高農業生產的專業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促進區域主導產業發展壯大。
(三)探索統籌使用支農資金新機制。以“條件具備,農民自愿,地方政府規劃,農業綜合開發參與,組合各種資金建設新農村”為原則,圍繞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扶持壯大區域主導產業,鼓勵各地區特別是糧食主產區適當安排部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搭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產業經濟發展資金整合平臺,引導各類支農資金統籌使用,積極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四、加強管理
(一)規范資金運行,強化項目管理。農業綜合開發實行資金和項目管理有機結合,以資金投入確定項目規模,以項目為單位管理資金。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行自下而上逐級申報,根據項目種類或投資規模,分別由國家或省級農業綜合開發辦事機構組織評估、審定和審批,并嚴格執行專家評審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項目法人制、資金和項目公示制。對項目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全面推行財政資金縣級報賬制。加強資金和項目績效管理,強化監督檢查與監測評價,實行獎優罰劣。加強建后工程管護,創新管護模式,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資金,保證農業綜合開發建設成果長期發揮效益。
(二)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作配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把農業綜合開發擺在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實加強領導,給予重點支持。要堅持農業綜合開發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多部門共同協商和參與的工作機制。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互相支持,共同研究農業綜合開發的重大事項,做好投資和政策的銜接工作。
(三)加強隊伍建設,改進工作作風。要穩定和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機構,使之與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各級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機構要不斷健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廉潔從政、勤政為民,踏踏實實為農民辦好事、做實事;要加強學習,精通業務,掌握先進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不斷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