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會協[2011]85號
頒布時間:2011-11-17 11:08:02.000 發文單位:重慶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
各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外地在渝分支機構:
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重慶市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行業健康發展,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物價局充分考慮重慶市經濟發展規模和水平,結合重慶市行業特點,重新制定了重慶市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標準和資產評估收費標準,發布了《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渝價[2011]257號)和《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發布〈資產評估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渝價[2011]258號)。重慶市注冊會計師協會、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為做好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標準、資產評估收費標準的貫徹實施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此次收費標準調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慶市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資產評估收費分別于2000年、2001年發布,在當時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對剛剛起步的注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的發展和規范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推進,現行收費標準已越來越不能適應市場的需要,不能真正體現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價值,出現了執業質量降低、行業人才流失、執業機構難以維系正常經營等不良后果,行業健康持續發展受到嚴重影響。因此,全市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以下簡稱“執業機構”)和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以下簡稱“執業人員”)要充分認識到此次收費管理辦法的頒布和收費標準調整的重要性,以此為契機,在行業中建立正常的競爭秩序,規范自身的執業行為,增強行業競爭力和吸引力,提升行業社會地位,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二、統一思想,行業內形成合力
協會大力倡導以質量求生存、以誠信謀發展的職業理念。各執業機構和執業人員要認真領會文件精神,進一步增強規范收費行為的自覺性,維護相關法規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自身的合法權益,珍惜收費標準調整給行業穩定發展帶來的難得機遇,集中精力完善質量控制體系、提升執業質量和服務水平;堅決抵制惡意壓價競爭行為,維護行業整體利益,放棄“我是低價競爭的受害者”、“我也是被迫低價競爭”的想法,從自身做起,塑造獨立、客觀、公正的專業形象,保持良好的職業操守,對不能按照標準收費的業務要主動拒絕和舍得放棄。在招投標項目中,堅持以質量、技術為導向的競爭風氣,不參與以價格孰低為中標原則的招投標。全行業加強團結,形成合力,共同反對單純以價格競爭迎合委托方、有損行業整體利益并最終損害自身利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加強宣傳,取得理解和支持
新收費標準的順利實施離不開服務對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協會應通過座談、走訪、媒體宣傳等方式與報告委托方、使用者進行廣泛宣傳,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減少服務對象的反感和抵觸情緒,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輿論氛圍。執業機構、執業人員應積極與服務對象溝通,減少調整服務收費標準帶來的負面影響,實現新舊收費標準的平穩過渡。
四、實事求是,合理區別對待
執業機構應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市財政局規定的標準收費。但實際執行中,不可避免會出現因特殊原因確需給予一定減免的情形,執業機構應嚴格遵循執業準則,綜合考慮成本、效益、風險等因素,保證執業質量。
屬于國家機關指定的具有明顯社會效益且大幅度低于收費標準的社會公共、公益服務項目或其他特殊原因超出收費標準浮動范圍的業務項目,執業機構應及時向協會備案,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協會將完善“業務報告防偽標識登記查詢系統”,建立低價惡性競爭預警機制,對超出收費標準浮動范圍的業務項目進行統計、核實,實現收費行為監管的動態化、常態化和制度化。
五、加強監管,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協會將加強收費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管。一是將收費標準執行情況的日常檢查與執業質量檢查相結合。通過“業務報告防偽標識登記查詢系統”、執業質量檢查、會計專項檢查等日常工作,對執業機構收費執行情況重點關注,發現不遵守收費標準約定的,協會將對其執業質量、職業道德等實施嚴格檢查;二是建立執業收費專項檢查制度。組織實施收費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了解收費標準執行的實際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確保各項制度措施落到實處;三是建立收費違規專項舉報制度。協會設立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適時監督違規收費行為。四是建立執業收費執行情況定期通報制度,對違規收費的執業機構進行全行業通報。
六、必要的處罰與懲戒
必要的處罰與懲戒是新收費標準順利執行的重要保障。協會要依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執業機構誠信收費會員公約制度,防范和遏制惡性低價競爭;協會將依據《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資產評估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對《行業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暫行規定》、《行業會員違規行為懲戒辦法》進行調整,加大對違規收費執業機構的檢查、處罰力度,對查證確實低價收費的,將直接扣取誠意保證金;對未按照行業約定收費的執業機構和執業人員進行談話提醒或行業懲戒,并按照誠信管理辦法作不良誠信記錄,對有不良誠信記錄的執業機構不予以出具誠信證明,并增加對其執業質量檢查的頻率。對于多次違反行業收費約定標準的執業機構,移交市物價局對其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并作為市財政局、協會組織開展的執業質量檢查的重點檢查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