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基發[2011]313號
頒布時間:2011-09-19 13:59:04.000 發文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各市(州、地)教育局、省直屬中學:
2001年,為促進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加快發展,我省啟動了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創建工作。10年來,通過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創建,一批辦學思想明確、學校管理規范、辦學條件達標、教學設施齊備、教學質量優良、辦學特色鮮明、示范帶動作用突出的學校先后被評為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極大地擴充了我省普通高中優質教育資源,整體帶動了我省普通高中教育辦學規模與辦學水平的快速提升,為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和示范引領作用。截止目前,全省共有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82所。
進入“十二五”,我省普通高中教育迎來新的歷史發展期。今年三月,省人民政府制定下發了《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的意見》(黔府發[2011]11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用4年時間集中力量攻堅,到2014年底,實現以縣為單位,基本解決初中畢業學生能夠繼續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目標。《意見》還提出,要充分發揮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作為優質資源的輻射帶動作用,采取新建、改擴建和聯辦等方式,加快建設一批規模較大、辦學條件好、教育質量較高的優質普通高中;要深入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高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根據《意見》的精神和要求,為切實推動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加快發展,進一步加強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創建和評估工作,充分發揮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帶動和導向作用,我廳對《貴州省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評估方案(2005年修訂稿)》進行了修訂、補充和完善。現將修訂后的《貴州省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評估方案(2011年修訂稿)》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自《貴州省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評估方案(2011年修訂稿)》下發后,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申報、評估、升類評估等嚴格按此評估方案進行。已申報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評估的學校(包括2010年申報而未納入評估的學校)須對照新評估方案,按程序重新申報。
二、市(州、地)教育局要根據黔府發[2011]11號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按照新評估方案標準,進一步加強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創建工作,加強領導、搶抓機遇、加大投入,加快建設一批規模較大、辦學條件好、教育質量較高的優質普通高中。
三、各地、各普通高中學校要繼續堅持和發揚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以評促建設、以評促改革、以評促發展的要求,使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創建和評估過程成為學校自身建設和發展的過程,成為示范和帶動當地乃至全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的過程,成為提高教育質量和人才培養水平的過程,為實現“十二五”期間我省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目標做出更大的貢獻。
附件:1、貴州省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評估方案(2011年修訂稿)
2、貴州省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評估方案(2011年修訂稿)實施細則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