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1-10-14 10:23:36.000 發文單位:廈門市資產評估協會
各評估機構、評估師:
根據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2號《財政部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十一批)的決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6]23號《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的通知及財政部財評字[1999]91號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已經廢止,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評估依據應不含《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及《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
特此提示。
廈門市資產評估協會
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