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評協[2011]15號
頒布時間:2011-05-04 16:50:40.000 發文單位:其他地方機構
各資產評估機構: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補充中介機構信息庫入庫機構的函》(閩國資函監事[2011]151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管理,規范省政府國資委選聘中介機構行為,促進廉政建設,結合2009-2010年度各資產評估機構的履職情況,擬對相關資產評估機構信息庫進行調整和補充,具體條件如下:
1、依法設立并具有相關執業資質;
2、上年度通過有關部門年檢;
3、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4、評估師8人以上;
5、近三年營業收入年平均80萬元以上;
6、近三年來未有省直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處罰記錄;
7、如果近三年有承擔省政府國資委委托評估事項的,必須經省政府國資委評估定為“可以勤勉履職”。
凡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資產評估機構可自愿申請加入省政府國資委資產評估機構信息庫。申請加入的機構必須如實填寫《省政府國資委中介機構信息庫入庫申請表》和相應的花名冊,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于2011年5月20日前報送省評協審查(廈門地區資產評估機構申請材料先報送廈門評協審查,電話:0592-5049451)合格后送交省政府國資委監事會工作處(審計處)(地址:福州市東大路73號省直機關東湖大院1號樓517室,電話:0591-87668810),省政府國資委經研究確定后對外公布。
省政府國資委對中介機構信息庫實行動態管理,以年度為周期,凡符合閩國資監事[2008]156號文和評審委規定的條件,中介機構提出申請,評審委研究同意的,可在每年年初補充進入中介機構信息庫。已經入庫的中介機構,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從信息庫中剔除:
1、中介機構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有悖職業道德、執業準則行為的;
2、中介機構通過不正當方式取得服務項目的;
3、相關業務部門或所出資企業對同一中介機構服務質量評價兩次不合格的;
4、對受聘中介機構服務質量年度綜合評價不合格的。
省評協聯系人:周潭榕 李敏暉
聯系電話:87097023 87097028
附件:
1.省政府國資委中介機構信息庫入庫申請表
2.申請省政府國資委中介機構信息庫入庫機構注冊會計師(評估師、拍賣師、律師)花名冊
下載:附件1-2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