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政辦發[2011]1號
頒布時間:2011-01-12 10:46:05.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湖風景區、屈原管理區,市直各單位,中央、省屬駐岳各單位:
《岳陽市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岳陽市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綠化整體水平,爭創全國綠化模范城市,根據全國綠化委員會《關于印發的通知》(全綠字[2009]第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建設“生態岳陽”戰略目標,充分調動全社會辦林業、全民搞綠化的積極性,大力推進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深入開展,建立以森林植被為主體,喬、灌、草合理配置的國土綠化安全體系,建設現代生態宜居城市。
二、總體目標
到2013年,將我市建設成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并通過全國綠化委員會驗收。
三、主要任務
(一)增加城市公共綠地。至2012年底,全市新增公共綠地面積3000畝,各項城市公共綠地指標全面達標;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0%以上,綠地率達35%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6平方米以上。
(二)提高機關單位庭院綠化整體水平。深入開展省、市園林式單位創建活動,在城區機關庭院、學校、醫院、企業、部隊營區等進行綠化,市中心城區70%以上的單位庭院、居住區綠地率達到省級標準。
(三)進一步拓展郊區綠化。加大城郊綠化建設力度,保護好現有森林資源,提高綠化檔次。城郊丘陵森林覆蓋率達30%以上,平原達15%以上;城郊鄉鎮政府所在地綠化覆蓋率達30%以上,村莊的綠化覆蓋率達25%以上。城郊重點鄉鎮及重點村的綠化覆蓋率達40%和30%以上。
(四)大力推進“三邊”造林工程建設。加快國、省干道,高速公路、鐵路,主要河渠兩側綠化進度。確保市城區江河、湖泊等水體及鐵路、公路沿線綠化良好。城市交通主干道綠地率達25%以上,次干道綠地率達15%以上。
(五)鞏固綠化成果,保護古樹名木資源。嚴格依法治林護綠,加大現有綠地保護力度,建立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制度,鞏固綠化成果。
(六)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廣泛參與。在全市開展“綠化家園從我做起,從身邊做起”大型公益活動,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發動市民齊心協力植綠、補綠、護綠,以實際行動支持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工作。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2010年5月至8月)。各責任單位結合實際,進行工作發動,使創建工作深入人心。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與規劃設計(2010年8月至12月)。組織隊伍進行調查摸底,出具岳陽市綠化現狀調查報告,編制綠化規劃,建立岳陽市綠化信息系統,制定申報方案和責任分解方案,明確目標任務。
第三階段,全面推進綠化進程(2010年12月至2013年5月)。市城區各區、市直及中央、省屬駐岳各單位根據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具體要求,全方位開展綠化工作,大力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全面提升城鄉綠化水平,著力抓好公共綠地建設、機關庭院、學校、醫院、企業、部隊營區、居民小區等單位的綠化工作,大幅提高城市綠化整體水平。
第四階段,申報考核驗收(2013年1月——至11月)。準備申報材料,完成全市綠化信息系統的更新,制作展示我市綠化建設成就和風貌的多媒體光盤。迎接全國綠化委員會和省綠化委員會的全面審核檢查。
五、工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由市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責任分工積極配合,大力支持,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二)廣泛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重要意義、目標和要求,跟蹤報道創建工作中涌現的好典型和經驗,使創建工作家喻戶曉。
(三)落實創建任務。云溪區、君山區要對照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評價指標,全面完成創建任務;市中心城區(含岳陽樓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湖風景區)全面完成轄區內城郊森林覆蓋率,鄉鎮政府所在地和村莊綠化覆蓋率,下屬各單位庭院、居住區綠地率等創建任務;市林業局、市綠委辦負責組織協調創建迎檢有關工作,督促各相關單位完成本單位庭院、居住區綠地率達標;市園林局負責根據綠化創模規劃,采取各項措施確保達到或超過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評價指標。
(四)積極籌措經費。發改、財政部門應優先安排創建經費,為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活動提供資金保障。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按照責任分工安排好相應經費,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活動是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競爭力和美譽度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單位要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高度,深刻認識創建活動的重要性,按照“誰主管、誰負責”、“上下配合,多方聯動”的原則,制定實施措施,配備專門工作人員,層層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加強檢查考核,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嚴格執法,依法行政。認真貫徹執行《森林法》、《城市綠化條例》、《古樹名木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法,依法行政。
(三)突出重點,綠化美化。把提高城鄉結合部、入城口、主要道路及重要公共場所的綠化美化水平作為重點,著力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四)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各地各部門單位要統一行動,按照達標條件,積極參與,做好工作;對尚未達到“全國綠化模范城市”要求的項目,要抓緊整改,確保在全國綠化委員會檢查驗收前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