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預財[2010]57號
頒布時間:2010-04-29 11:41:17.000 發文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各市、縣財政局:
按照《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契稅征管職能劃轉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財農稅〔2010〕4號)和《關于契稅征管職能劃轉工作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桂財農稅〔2010〕5號)要求,為便于各市縣做好財政收入任務分解落實工作,經研究,現將契稅收入考核口徑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2010年我區契稅征管職能由財政部門劃轉到地方稅務部門,因此,從2010年起,全年契稅收入列入各市、縣地稅部門財政收入任務考核范圍。
特此通知,請遵照執行。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