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財稅[2010]43號
頒布時間:2010-06-29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財政部令第83號文件”規定,本文件失效。
各區縣財政局、市財政監督局:
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3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財政局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
關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現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契稅優惠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