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價[2010]154號
頒布時間:2010-07-23 14:45:49.000 發文單位:
廣東省飼料行業協會:
《關于代收企業產品標準評審專家服務費予以明確的請示》(粵飼協字[2010]007號)收悉。根據《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規定》以及省財政廳、物價局《轉發財政部、國家計委關于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有關收費管理的通知》(粵財綜[2001]26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鑒于你會為方便企業進行產品標準備案,按照公開、公平、自愿有償原則,組織提供飼料添加劑及預混合料企業產品標準的專家審查服務,作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可由你會與委托企業協商確定。
二、企業產品標準審查服務收費應統一使用稅務發票,依法納稅,實行明碼標價,公布收費項目、標準及服務內容,并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