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財教[2010]34號
頒布時間:2010-05-11 11:11:00.000 發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電氣(集團)總公司:
為支持地方高等教育的發展,財政部決定在原“中央與地方共建高等學校專項資金”的基礎上,設立支持地方高校發展專項資金,印發了《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0]21號),現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另外,根據財政部《關于上報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發展專項資金建設規劃和2010年度項目預算的通知》(財教便函[2010]66號)的要求,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對做好今年的相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各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市高等教育發展規劃以及高校內涵建設的相關要求,確定所屬高校的建設目標以及專項資金支持的重點方向,在專項資金規定的使用范圍內指導所屬高校編制建設規劃。本期規劃的項目建設期為2010-2012年。請各主管部門于6月15日前,將規劃(包括電子版)匯總后送我局。
二、有關高校根據建設規劃確定2010年度申報項目,填寫項目申請書,經主管部門審核后,于7月10日前報我局。
三、“特色重點學科項目”的申報工作,由市教委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做好編制“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建設方案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0]3號)的要求申報。
附件:《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0]21號)
上海市財政局
二O一O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