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發[2009]13號
頒布時間:2009-05-15 14:27:55.000 發文單位: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為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應對當前經濟形勢變化,確保全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推進科學跨越,加快富民強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改進和完善對經濟工作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改進和完善行政管理為手段,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努力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進一步優化全省經濟發展環境,提升我省區域經濟發展“軟實力”,積極推進“彎道超車”,努力實現科學跨越,加快富民強省。
(二)基本原則。1.轉變政府職能。按照中央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既要切實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的干預,又要注重加強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環境保護等特定領域的監管,做到收放合理,松緊適度,放而不亂。2.堅持依法行政。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手段改進和完善對經濟工作的管理。3.從實際出發。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針對經濟工作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考慮當前各方面行政管理的實際情況,確保各項措施能夠落到實處。
二、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三)繼續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適時組織開展新一輪行政審批事項集中清理工作,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的原則,該取消的一律取消,該調整的必須調整。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采用事后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所設定的行政審批一律取消。需要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屬于行政法規設定的,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停止實施;屬于我省地方性法規設定的,按照地方立法的權限和程序辦理。全省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設定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要繼續取消和調整。對行政審批項目實行目錄管理,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務院及省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不得繼續執行或恢復已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堅決杜絕以備案等形式實行變相審批。
(四)放寬行政審批條件。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依法依規明確實施條件,不得隨意增加審批條件。國家和省明確規定放寬市場準入的政策措施,相關部門在實施行政審批中要堅決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對行政審批條件有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得增加審批條件;對行政審批條件未作明確規定的,要本著合理、便民的原則,盡可能從寬處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行政審批條件明顯不合理的,要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調整。加強對咨詢、評估機構的管理,規范其服務行為。法律、法規、規章未列入行政審批條件的咨詢、評估,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條件。
(五)進一步創新行政審批機制。優化行政審批流程,精簡行政審批環節,全面推行行政審批代理制、服務承諾制和限時辦結制。積極推行行政審批的統一辦理、聯合辦理、集中辦理制度,實行并聯審批制。加強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完善“一門受理、統籌協調、規范審批、限時辦結”的運作方式。切實改變在政務服務中心掛號、在部門辦事的“體外循環”模式,做到人員進中心、公章進中心、值班領導進中心、所有手續進中心。下放行政審批權限。由省直部門依法負責的行政審批事項,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委托市、縣兩級政府部門辦理的,一律委托辦理。法律、法規、規章未明確規定必須由省直部門負責的行政審批事項,主要由市、縣兩級政府部門辦理。省、市兩級政府部門應當按照“強縣擴權”的原則,向縣級政府部門下放審批權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市、縣兩級政府部門負責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上收;已經上收的,必須糾正。實行行政審批提速,對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規定的行政審批時限要進一步壓縮。積極推行網上審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辦理行政審批事項。
(六)完善行政審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審批的設定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新設行政審批項目,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設定行政許可以及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擬設定非行政許可審批的,必須按照《行政許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采取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并向制定機關說明設定行政審批的必要性、對經濟社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聽取和采納意見的情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許可備案制度、行政許可決定公示制度、行政許可聽證制度,探索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建立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制度,對行政審批過程實行在線監控,增強審批服務的透明度。
三、進一步改進價格管理
(七)修訂完善省政府定價目錄。進一步擴大企業定價自主權,對已經形成充分市場競爭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由市場調節。對雖由市場調節,但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使用或者指定配套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要加強監管。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依照《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實行定價聽證,征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充分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
(八)嚴格控制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施價格干預措施,包括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應當嚴格依法進行,并遵循經濟規律,確保有利于發展生產,保障供應;有利于保障正常經營,穩定市場預期,穩定價格總水平。嚴格控制全省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適用的商品和服務范圍。實施臨時價格干預不得改變企業自主定價的性質,不得凍結價格,不得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當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法定情形消失后,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解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四、切實規范收費行為
(九)繼續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對不合理的項目要堅決取消,對重復收費的項目要取消或者合并。嚴格控制新增行政事業性收費,確需設立新的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要嚴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實行公眾參與,舉行聽證會。合理確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對現行的收費標準進行重新核定。對主要用于補償財政經費不足的管理類收費標準要進一步降低。對國家和省已經明令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不得繼續收取;已降低收費標準的,一律按降低后的標準收取。
(十)嚴格規范服務性收費。切實減少行政管理的中間環節,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完善對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監管機制,認真解決政企不分、壟斷服務、執業行為不規范等問題,切實防止變相收費。加快推進政府與行業協會、中介組織從職能、機構、工作人員、財務等方面徹底分開。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重點規范土地、房地產、環境評價、資產評估、工程造價審核、安全生產評估、檢驗檢測、工程項目評估、會計等中介組織的收費行為。嚴禁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依托行政管理部門,強制企業入會、攤派會費;代行行政管理職能或憑借壟斷地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強制企業參加不必要的會議、培訓、學術研究、展覽、技術考核等活動來變相收費,或將應由企業自愿接受的咨詢、信息、檢測、商業保險等服務變為強制性服務,強行收費;以各種名義強迫企業訂閱書報刊和音像制品、繳納贊助費、捐款或到企業報銷費用。
五、嚴格規范行政處罰
(十一)堅持依法、合理設定行政處罰。起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擬設定行政處罰的,要遵守《行政處罰法》,并嚴格控制設定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處罰;已經設定行政處罰的,要及時進行清理。
(十二)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據、主體、內容、程序、形式必須符合《行政處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對公民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十三)積極推行教示制度。嚴格遵守《行政處罰法》確定的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以及《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確定的教示制度,行政執法直接影響當事人權利、義務且不屬于必須立即執行的,行政機關應當先采用教育、勸誡、疏導等手段,促使當事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糾正錯誤。當事人違法情節輕微,經教育后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積極探索建立處理行政處罰爭議和其他行政爭議的和解、調解機制。
(十四)合理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權。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對符合法定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情形的,一律要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要充分考慮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幅度內,除少數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外,一般適用中限以下處罰。積極推行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行政執法部門要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處罰條款進行梳理,對行政裁量權予以細化,能夠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將細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標準予以公布。加強制度建設,制定《湖南省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探索建立行政裁量權綜合控制模式。
六、有效控制行政檢查和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十五)堅持依法依規檢查。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執法檢查,必須具備法定的主體資格,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權限內,依照法定的檢查事項、內容和程序進行,不得越權檢查和濫用檢查權。
(十六)避免重復檢查和隨意檢查。嚴格控制和規范對企業的一般性檢查。不同層級的同一職能部門對同一企業同一問題的執法檢查,只能由一級職能部門進行檢查或者由一級職能部門牽頭合并檢查,不得多頭重復檢查;政府部門有多個內設機構和二級單位的,要實行綜合檢查。各級政府對檢查活動要進行統籌安排,對同一事項由幾個部門進行檢查的,原則上要實行聯合檢查。行政執法部門對企業進行檢查,要在年初擬定檢查計劃,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行政執法人員實施行政檢查,應當持有本部門負責人批準簽字的有關文書;未經批準簽字的,企業可以拒絕檢查。
(十七)清理精簡年檢年審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環境保護等特定領域以外,對企業的各類年檢年審事項要進行全面清理,并大幅精簡。對保留的年檢年審事項,要進一步簡化手續,逐步推行網上年檢。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外,一律不得增加年檢年審的前置條件,嚴禁在年檢年審時搭車收費、搭車攤派、搭車征訂報刊等。
(十八)繼續清理和減少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對各級各部門舉辦的面向本系統、基層和企業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按照“全面清理、逐級負責、嚴格審核、大幅減少、統一規范”的原則,凡可以撤銷的項目,要堅決予以撤銷;凡可以合并的項目,要一律予以合并。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和中央文件明確規定的項目,要求基層、企業、群眾出錢出物出工或以各種名目收費的項目,以開展活動為由違反有關財經制度濫發錢物的項目,一律予以撤銷。省委直屬機關、省人大機關、省政府各部門、省政協機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的內設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保留自行設置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參照上述原則清理規范。市州以下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其工作部門、機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其所屬單位不再保留自行設置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
七、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十九)實行限時辦結制度。行政機關要在《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期限內,辦結行政事務。行政機關應當通過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大力壓縮辦事期限,辦事期限要在法定期限的基礎上縮短三分之一以上。行政機關之間辦理請示、報告、詢問、答復、商洽工作等內部行政事務,要按照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的要求,承諾辦結期限,原則上應在20日內辦結。行政機關應當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則,具體確定本機關每項外部和內部行政事務的辦結期限,報本級政府備案并向社會公布。要將辦事期限分解到本機關的具體工作機構和崗位,并編制行政事務辦理流程時限表。
(二十)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訴制度。完善省、市州、縣市區三級行政效能和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投訴工作機構,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訴網絡和投訴處理快速響應機制。嚴肅查處影響行政效能的不作為、緩作為、亂作為的典型案件,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和投訴集中的問題要開展專項治理。
八、加大政務公開力度
(二十一)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制定《湖南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建立健全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指定機構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理順內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權限。要抓緊清理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的編制、修訂工作。
(二十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平臺。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縣級以上政府要以政府公報和政府門戶網站為本級政府統一的政府信息發布平臺,并認真做好網站內容的維護和更新。
九、強化行政執法經費保障
(二十三)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行政執法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統一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要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罰沒收入必須全額繳入國庫,納入預算管理,切實解決部門執收執罰與財政預算掛鉤、利益驅動執法等問題。對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違反罰繳分離規定以及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業務經費、工作人員福利待遇掛鉤的,要依照《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十、大力推進制度創新
(二十四)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學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全省的政策法規體系建設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推進科學跨越、加快富民強省,堅持為推進依法行政、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服務,加大立、改、廢力度,堅決破除妨礙科學跨越的制度障礙,切實保障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十五)修改、廢止、停止執行部分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檢查等進行清理壓縮的同時,要對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修改、廢止,或者采取停止執行的臨時措施。認真落實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不利于改進和完善對經濟工作的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要及時組織清理,進行修改或廢止。
(二十六)完善地方立法和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圍繞積極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切實減少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檢查等剛性行政管理手段,積極推行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柔性行政管理手段。凡制定涉及重大行政決策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必須經過調查研究、專家論證、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五個步驟;涉及公眾重大利益、公眾對決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還應當舉行聽證會。要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的要求,嚴格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對縣級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范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切實提高質量,控制數量。制定《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建立規范性文件管理的長效機制。繼續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工作,各級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應當在公布后報送上一級政府備案。
十一、確保各項措施落實
(二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抓、部門負責、公眾參與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改進和完善對經濟工作的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共同推進。
(二十八)明確分工負責。紀檢監察機關要牽頭做好改進和完善對經濟工作的管理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效能建設、控制行政檢查、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規范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行為、查處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等工作。政府法制部門要認真協助做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立、改、廢具體工作和有關配套制度的建設工作。物價部門負責改進價格管理,并會同財政部門負責控制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做好行政執法經費的保障工作,并會同物價部門做好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各級政府辦公廳(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做好規范行業協會登記管理工作。各行政執法部門要認真落實改進和完善對經濟工作的管理的政策措施,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有關工作。
(二十九)強化責任追究。違反改進和完善對經濟工作的管理要求、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要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嚴格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