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監司辦[2012]16號
頒布時間:2012-05-17 11:21:44.000 發文單位: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山西、吉林、黑龍江、河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省(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及駐地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為貫徹落實5月9日煤礦防治水害事故專題視頻會議精神,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開展煤礦防治水專項治理的通知》(安監總煤調[2012]29號)的要求,定于6月上旬至7月中旬,開展煤礦防治水重點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內容
1.煤礦防治水害事故專題視頻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
2.煤礦防治水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印發〈煤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安監總煤監[2012]65號)有關煤礦防治水方面工作落實情況。
4.督促檢查發生煤礦重大水害事故地區吸取事故教訓,加強煤礦水害防治工作情況。
二、督查范圍及督查時間
督查范圍:山西、吉林、黑龍江、河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等八省(市)。
督查時間:6月上旬至7月中旬。督查持續時間7-10天。具體時間由各督查組自行確定并直接通知相關省(市)。
三、督查組組成及分工
本次督查共組織4個督查組,分別由國家煤礦安監局(以下簡稱國家局)安全監察司、事故調查司、科技裝備司和行業管理司負責人帶隊,督查地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省級煤礦安全監管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相關人員、1-2名專家參加。參與督查的專家由參加督查組的相關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在轄區煤礦企業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抽調。
第一組由國家局安全監察司帶隊,負責督查山西省、河南省。
第二組由國家局科技裝備司帶隊,負責督查湖南省、貴州省。
第三組由國家局行業管理司帶隊,負責督查四川省、重慶市。
第四組由國家局事故調查司帶隊,負責督查吉林省、黑龍江省。
四、督查方式
1.聽取匯報。聽取督查地區貫徹落實煤礦防治水害事故專題視頻會議精神以及開展煤礦防治水專項治理情況、煤礦防治水方面“打非治違”工作情況的匯報。
2.重點抽查。每個省要督查2個地(市)區,至少抽查1個國有重點煤礦、1個地方國有煤礦和2個鄉鎮煤礦。在抽查的煤礦填寫的《煤礦防治水專項治理情況表》(見附件)上填寫督查及處罰情況。對督查中發現的重大水害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格處罰,并以駐地煤礦監察機構名義及時下達執法文書。對發生煤礦重大水害事故的地區,要重點抽查事故查處情況和吸取事故教訓、采取相關措施等情況,督促其進一步加大防治水工作力度,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五、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各督查組要認真制定督查方案,突出重點,充分發揮專家的技術支撐作用,務求取得實效。被督查地區要積極配合,協助搞好督查工作。
2.認真總結。各督查組要及時匯總督查情況,形成總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督查基本情況;督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隱患、違規違法行為,處理意見和處罰情況;下一步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的建議等),于7月底前報國家煤礦安監局調查司進行匯總。(聯系人及電話:趙龍生,010-64463028;電子郵箱:zhaols@chinasafety.gov.cn)。
國家煤礦安監局沒有組織督查的地區,駐地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按照煤礦防治水害事故專題視頻會議精神和安監總煤調[2012]29號的文件要求,對開展煤礦防治水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總結,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的發生。并于6月15日前將總結報告報國家局調查司。
附件:煤礦防治水專項治理情況表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