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商商貿函[2011]20號
頒布時間:2011-02-25 15:27:34.000 發文單位:安徽省財政廳
各市商務局:
《商貿服務典型企業統計報表制度》(以下簡稱《制度》)自2009年執行以來,在加快構建商貿服務行業統計體系,有效控制商貿服務行業管理工作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提高《制度》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商務部對《制度》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并經國家統計局審核批準后印發各地。為了貫徹落實《商務部關于印發的<商貿服務典型企業統計報表制度(2010-2012年)>通知》(商貿函〔2010〕879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商貿服務統計工作的重要意義。開展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是商務部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基礎手段,是制定行業政策、規劃、法律和標準的重要參考依據,是促進商貿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必不可少的一項工作支撐。只有建立行業統計體系,才能客觀、準確、全面地反映商貿服務行業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歷史地位與重要貢獻,增強內貿工作的“發言權”。各市商務局要充分認識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組織,狠抓落實。
二、選取各行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統計企業。為了“說清楚”行業發展情況和存在問題,“搞明白”商業內部以及商業與其他行業之間的不和諧因素有哪些,盡快形成規范流通主體、商業行為、市場秩序、市場監測以及信用管理五個方面的評價體系,切實滿足商貿服務行業快速發展需求,請各市商務局根據當地各行業發展情況,按照統計報表制度中確定的8個行業,在充分征求企業意愿的基礎上,推薦3-5家具有代表性的企業作為我省商貿服務典型統計企業(統計報表制度中典型企業除外)。企業名單請于3月4日前報省商務廳商貿服務管理處(見附件)。 三、加強組織領導和分工協作。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好典型企業統計報表的組織落實、督導檢查工作。要建立與企業的聯系制度,督促企業落實人員專門負責統計報送工作,確保典型企業、本地區典型企業于每年2月28日之前(2011年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將統計報表通過“商貿服務行業統計信息管理系統”網上直報商務部。
各地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與省商務廳商貿服務管理處聯系。
聯系 人:亢 娟、魯 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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