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1-02-18 10:32:06.000 發文單位: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各出口企業: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簽證操作程序修訂案》(以下簡稱修訂案)已于201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通知,菲律賓已完成國內程序,并于2011年1月18日起實施修訂案。為使我國出口到菲律賓的產品能夠繼續順利享受中國—東盟自貿協定項下關稅優惠待遇,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將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要求自2011年2月18日起對出口至菲律賓的貨物按照修訂案簽發新版Form E原產地證書。簽證具體要求見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網站通知通告欄中“關于使用新版《中國—東盟自貿區原產地證書》的通知”。
各出口企業在申請簽發新版證書中如有疑問,請與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朝陽口岸辦事處產地證科聯系,聯系電話:87625910,58648306。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