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3-01-22 09:55:21.000 發文單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為適應保險市場的發展,提高保險公司抵御風險的能力,我會擬修改《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保監會令2011年2號),方案如下:
對《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保監會令2011年2號)作如下修改:
第五條修改為:“保險集團(或控股)公司募集次級債適用本辦法。”
現就以上修改方案公開征求意見。請通過以下途徑反饋意見:
(一)電子郵箱:law@circ.gov.cn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5號 中國保監會法規部法規處 郵編:100140
(三)傳真:010-66011873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