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辦教[2012]9號
頒布時間:2012-03-16 08:35:03.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中央有關部門財務司(局、部):
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以下簡稱《規則》)已正式頒布,并將于2012年4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為了更好地學習貫徹《規則》,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貫徹《規則》的重要意義
《規則》的修訂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對于規范事業單位財務行為、加強基礎工作、促進財務管理、推動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方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規則》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提出具體要求,及時了解學習貫徹情況,總結推廣經驗,扎扎實實地作好學習貫徹的各項工作,確保《規則》順利實施。
二、認真組織,確保培訓工作落實到位
《規則》作為事業單位財務的一項基本制度,涉及面廣,修訂內容較多,學習培訓《規則》的任務十分繁重。各地方各部門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培訓方案,確保事業單位的學習培訓工作落到實處。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參加培訓,主管領導和財會人員都要積極參加培訓。財政部將組織《規則》起草小組指導各地方各部門開展學習培訓工作。
三、加強研究,加快制定行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事業單位涉及十幾個行業,情況比較復雜。對于行業特點突出,需要修訂或制定行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財政部將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盡快修訂或制定。此次修訂或制定,要按照《規則》的規定,充分體現行業特點和特殊需求。同時,各地方各部門要指導所屬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根據《規則》及行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要求,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
四、以學習貫徹《規則》為契機,全面推進事業單位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各地方各部門要以《規則》頒發為契機,全面推進事業單位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努力做到五個“全面”:全面檢查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財務管理、人員素質等基礎情況,全面完善事業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全面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的基礎管理工作,全面增強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全面提升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
財政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