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0-01-13 15:47:05.000 發文單位: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
根據《關于〈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辦法(試行)〉草擬情況及工作部署的說明》的相關規定,注冊稅務師可以使用2009年業績或2010年1-9月份的業績申報等級。近日,有試點地區稅協詢問申報二級注冊稅務師需報送的考核材料所屬年度問題,現通知如下:
一、 使用2009年業績申報等級的注冊稅務師,應向所在地稅協提交其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具的納稅審核類業務報告兩份,以及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復印件。
二、使用2010年1-9月份業績申報等級的注冊稅務師,應向所在地稅協提交其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出具的納稅審核類業務報告兩份,以及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復印件。
三、其他有關文件如涉及所屬時間問題的,注冊稅務師須按照以上要求提交。
請各試點地區地方稅協在收取材料時按以上要求進行審查,確保二級注冊稅務師考核工作順利進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