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地稅征[2011]11號
頒布時間:2011-05-31 16:14:54.000 發文單位:天津市地方稅務局
市地稅系統各單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2010年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推廣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10]32號)要求,經人民銀行市分行、市財政局、市地方稅務局共同研究,于2011年5月27日起啟用全國版橫向聯網系統(簡稱TIPS系統)。為了保證現行天津版橫向聯網系統向TIPS系統整體切換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TIPS上線的業務種類及流程
(一)實時扣稅業務
1.納稅人與稅務機關、開戶銀行簽訂三方協議后,憑《制作CA證書協辦函》(見附件1)辦理CA證書。
2.納稅人在網上申報納稅,通過TIPS系統實時從指定賬戶劃轉稅款。
3.每個工作日商業銀行與國庫對扣款信息進行對賬,并將扣款成功的資金劃繳國庫。
4.國庫收到商業銀行劃轉的款項及反饋的信息后,辦理入庫,同時將入庫信息反饋稅務機關。
5.稅務機關依據國庫反饋的入庫信息進行批量銷號。
6.開戶銀行為納稅人開具一式二聯《電子繳稅付款憑證》(見附件2),第一聯作付款銀行記賬憑證,第二聯作付款回單交給納稅人,作記賬和完稅憑證。
(二)定時批量扣稅業務
1.納稅人與稅務機關、開戶銀行簽訂三方協議。
2.稅務機關將采用定期定額劃款方式的納稅人的繳稅信息,于每年3、6、9、12月份的8日,通過TIPS系統發送國庫,并從指定賬戶劃轉稅款。
3.商業銀行與國庫對扣款信息進行對賬,并將扣款成功的資金劃繳國庫。
4.國庫收到商業銀行劃轉的款項及反饋的信息后,辦理入庫,同時將入庫信息反饋稅務機關。
5.稅務機關依據國庫反饋的入庫信息進行批量銷號。
6.稅務機關按照納稅人的需要及有關規定,依據稅收征收管理系統中已入庫電子繳款書信息,開具完稅憑證。
(三)銀行端查詢繳稅業務
1.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辦稅人員在征管系統錄入申報表,生成電子稅票并開具《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簡稱《繳稅憑證》見附件3),稅務機關不再為納稅人開具《稅收通用繳款書》。
2.納稅人在《繳稅憑證》上簽章后,到已開通此項業務的商業銀行辦理繳稅業務(具體開通銀行將在相關通告中明示)。
3.承辦銀行按照《繳稅憑證》提供的信息,通過TIPS系統查詢稅務機關電子稅票信息,核對無誤后扣款,并將扣款結果反饋TIPS系統和稅務機關。承辦銀行為納稅人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作為納稅人完稅憑證和財務記賬憑證。
4.每個工作日,商業銀行與國庫對扣款信息進行對賬,并將扣款成功的資金劃繳國庫。
5.國庫收到商業銀行劃轉的資金及反饋的信息后,辦理入庫,同時將入庫信息反饋稅務機關。
6.稅務機關征管系統按TIPS系統返回的入庫信息自動批量銷號。
(四)自繳核銷業務
1.稅務機關將每日征收大廳開具的電子繳款書,通過TIPS系統定時將電子繳款書信息發送國庫。
2.納稅人到開戶銀行繳納稅款,開戶銀行將相應的款項劃繳國庫,并將繳款書提交給國庫。
3.國庫依據微機繳款書辦理銷號入庫,并將電子入庫信息及繳款書反饋稅務機關。
4.稅務機關根據國庫反饋的入庫信息,處理稅收征收管理系統中相關業務數據。
(五)POS機刷卡繳稅(費)業務
1.稅務機關依據納稅人的申報信息,自動計算應納稅額。
2.納稅人確認后刷卡繳稅,稅額通過TIPS系統實時發至銀聯,從納稅人賬戶做扣款處理。
3.每個工作日銀聯與國庫對扣款信息進行對賬,并將扣款成功的資金劃繳國庫。
4.國庫收到銀聯劃轉的款項及反饋的信息后,辦理入庫,同時將入庫信息反饋稅務機關。
5. 稅務機關依據國庫反饋的入庫信息進行批量銷號。
(六)退庫業務
1.稅務機關將收入退還書電子信息,通過TIPS系統發送國庫,并將對應的紙質收入退還書送至國庫。
2.國庫收到紙質收入退還書后,與電子信息進行審核比對,無誤后辦理核銷退庫。
3、國庫將銷號成功的收入退還書電子信息及紙質收入退還書反饋稅務機關。
4.稅務機關依據國庫電子退庫信息自動進行計會記賬處理。
(七)更正業務
1.稅務機關將更正通知書電子信息,通過TIPS系統發送國庫,將對應的紙質更正通知書送至國庫。
2、國庫收到紙質更正通知書后,與電子信息進行審核比對,無誤后辦理更正。
3、國庫將銷號成功的更正通知書電子信息及紙質更正通知書反饋稅務機關。
4.稅務機關依據國庫電子更正信息自動進行計會記賬處理。
二、TIPS上線后的主要業務變化
1.增加“銀行端查詢繳稅”業務模式,凡在已開通此項業務的商業銀行開立繳稅賬戶和以現金方式繳稅的納稅人,使用銀行端查詢繳稅模式。在其它商業銀行開立繳稅賬戶的納稅人,可選擇自繳核銷(原大廳申報繳稅)或網上報稅業務模式。
2. 增加《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對采取網上報稅或銀行端查詢繳稅方式的納稅人,由商業銀行打印《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不再開具《稅收通用繳款書》。
3.取消現行POS刷卡繳稅打印憑條,將憑條信息打印到《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上,納稅人及稅務機關各持一聯;刷卡繳費方式暫保留現行模式。同時將現行分離式刷卡器、密碼鍵盤更換為符合TIPS系統要求的一體式POS機具。
4.TIPS上線后,新申請網上申報繳稅方式的納稅人,將不再延用現行納稅人與稅務機關、銀行分別簽署“雙方協議”的模式,改為納稅人、稅務機關、銀行簽署“三方協議”。其協議內容及辦理流程詳見《天津市地方稅務局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協議書》(附件4)。
5.對賬方式。現行橫向聯網系統以稅務機關數據為交易對賬依據,銀行須按稅務機關提供數據調整自己的交易數據。而TIPS系統則以國庫數據作為交易對賬依據,稅務機關須按國庫數據調整自己交易數據。
三、開通銀行端查詢繳稅方式的商業銀行
經過前期準備及聯調測試,TIPS上線后第一批開通“銀行端查詢繳稅”業務的商業銀行有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天津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渤海銀行、興業銀行、郵儲銀行、深發展銀行、上海浦發銀行及所轄分支機構,以后還將陸續增加更多的商業銀行。納稅人只要在上述銀行開立賬戶,或以現金方式繳稅,均可辦理“銀行端查詢繳稅”業務。
四、TIPS系統上線的實施步驟
1.系統測試。5月15日前完成系統各項功能測試。
2.對外宣傳。5月25-27日,通過新聞媒體及辦稅服務廳向納稅人宣傳或告之開通銀行端查詢繳稅業務事項。
3.內部培訓。5月23-25日,進行新系統上線業務培訓。具體培訓時間和參加范圍另行通知。
4.更換POS機具。5月20日,銀聯公司負責將新POS機具送達各地稅局。經集中培訓后,于28-29日由各單位信息技術人員負責新機具安裝調試。
5.系統切換。5月27日(星期五)下班后,相關部門進行新老橫向聯網系統切換,5月30日(星期一)全部業務啟用新系統。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新系統上線是今年地稅系統信息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單位應高度重視,統籌研究部署,定期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分析運行中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搞好對外宣傳。新系統上線后,不僅增加了新的申報繳稅方式,一些原有稅收業務也發生了新的變化。廣泛開展對外宣傳,讓納稅人了解稅收業務變化情況十分必要。市局有關處室要利用新聞媒體做好對外宣傳;納稅服務局要將相關問題充實到知識庫,充分發揮12366和稅務網站的作用搞好宣傳服務;各基層單位要在辦稅服務廳張貼宣傳通告,并利用多種形式搞好宣傳。
3.加強協作配合。市局有關部門要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對新系統上線工作的指導,及時幫助解決有關問題。市局各相關部門應加強與人民銀行市分行及各商業銀行的協調配合,密切關注系統運行情況,及時協調解決運行中的問題,努力為新系統順利上線提供有力保障。
4.搞好內部培訓。各基層單位要加強新系統上線的學習培訓,熟練掌握新系統的業務及操作流程,確保各項涉稅事項平衡快捷運行。工作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與市局反饋情況,以便及時研究解決。
附件:1. 制作CA證書協辦函
2.電子繳稅付款憑證
二○一一年五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