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稅函[2009]44號
頒布時間:2009-05-18 17:02:12.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長沙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湖南省有線電視網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問題的請示》(長地稅發〔2009〕2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廣播電視關于廣播電視有線數字付費頻道業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41號)第二款規定:“數字付費頻道業務應由直接向用戶收取數字付費頻道收視費得單位按其向用戶收取的收視費全額,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營業稅。對各合作單位分得的收視費收入,不再征收營業稅”。對湖南省有線電視網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數字付費頻道業務從合作方分得的增值業務收入(付費節目收視費),不再征收營業稅。
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