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煉(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城建集團董事長、總裁)
提高個稅起征點非常好,此次個稅起征點調整來得遲了,應該去年或前年就進行,至于調整的幅度,我認為起征點提升到3000元可能不夠,應該是5000元或5000元以上才更為合理。
張小濟(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前部長)
目前稅率不算太高,主要是起征點太低了。去年大家就呼吁,其實早該提了。
宗慶后(全國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團董事長)
物價漲、收入不漲,事實上老百姓的收入在下降,這樣內需怎么拉動得起來?要知道大量的工薪階層才是消費的主力軍。老百姓收入不高,就拉動不了內需,這樣使我們的經濟又必須靠出口拉動,又受制于人。而減稅讓利給老百姓是最直接、有效的措施,也是通行的做法。
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太低了,有些地方連搞裝修的農民工都在交個稅了。建議對工薪階層的起征點要調到5000元。這樣基本工資就不用交稅了,可以拿來自己用。我為什么提這個問題?我給自己的員工年年漲工資,但與此同時,個稅也收得多,并沒有給員工帶來最大的實惠。
只有采取切實措施減稅讓利,才能真正縮小貧富差距,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
葉建農(農工黨中央常委、華東師范大學前副校長)
通過提高個稅起征點進行“二次分配”、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是目前應對財富差距擴大的可行舉措。但是今后個人所得稅制的改革與調整,不一定要一味提高起征點,我認為現在的起征點提高到3000元左右是比較合理的。
其實個稅初始的起征點也不一定非要定得很高,適度提高就可以,但是為了減輕中低收入者的負擔,收入水平如果剛剛超出起征點,稅率就可以定得比較低。我在美國讀書當助教的時候,收入只有幾百美元,也要交稅,但交得不多,這樣的體系只是讓公民有納稅的概念和責任意識,而不會增加太多負擔。
伴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超出起征點的部分越多,相應的級差稅率也應該越高,這樣才能夠真正起到調節分配的效果。多數國家的個稅體制都是這樣,比如美國,年薪超過100萬美元,納稅比例可能超過50%,這樣也相對公平。
另外,目前我們繳納個稅,還只考慮個人收入水平如何,沒有考慮個人的負擔,比如是否有家庭、家里有幾個孩子、配偶是否有工作,這是另一個指標,承擔的責任越多,稅率也應該有所減少。
魏建國(全國政協委員、商務部前副部長)
個稅起征點定在3000元左右應該比較合適,有人說要提高到5000元,但從全國整體的情況看,現在工資平均水平還到不了3000元吧。
王超斌(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工商聯副主席、河南臺興房產有限公司董事長)
我認為個稅起征點應該在5000元以上,這樣才能讓老百姓的錢包都鼓起來。我還建議參考國外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的模式。
《民建中央關于完善財稅扶持政策 加快創新型國家建設的提案》
要不斷完善科技人員股權激勵、未分配利潤轉增投資免征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和獎勵不計入納稅額等稅收政策,通過免征和減征個人所得稅,調動各類人才創新創業的積極性。
《關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建議》(九三學社中央大會提案材料)
未來五年,改善民生將是謀發展、促穩定的工作重點,也是推動財稅體制改革的必然選擇。為此,我們建議……逐步建立健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提高個稅起征點;強化高收入群體、財產性收入的監控并切實從嚴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