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果國外的個人為我公司提供服務,我公司現在需要給其支付款項,請問需要注意什么問題?開什么票,是否代扣什么稅金,能不能直接用合同入賬?
【解答】
對于該筆支付費用貴公司應負有代扣代繳義務,主要涉及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1、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所以,根據上述規定,貴企業付給該境外個人的勞務費,無論該勞務發生地是在境內還是境外,但都屬于為貴企業提供的勞務,貴企業屬于接受勞務方且在境內,因而,貴企業應代扣該勞務應交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營業稅扣繳義務人:(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需要注意的是:支付給境外個人的勞務費還涉及到營業稅起征點問題,如果未超起征點可以不需繳納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征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營業額合計達到起征點。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ㄒ唬┌雌诩{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第一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稅法第一條第一款、第二款所說的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是指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所說的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因而,貴企業向境外個人支付勞務費屬于來自境內的所得,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應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因而,貴企業作為該項所得支付人應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對于支付給境外個人的款項,憑外匯支付憑證及雙方簽訂的合同即可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