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由居民企業直接或者間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在持股方式上有哪些限制條件?
【解答】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規定,由居民企業直接或者間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限于符合以下持股方式的三層外國企業:
第一層:單一居民企業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
第二層:單一第一層外國企業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單一居民企業直接持有或通過一個或多個符合本條規定持股條件的外國企業間接持有總和達到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
第三層:單一第二層外國企業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單一居民企業直接持有或通過一個或多個符合本條規定持股條件的外國企業間接持有總和達到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
責任編輯:z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