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B公司屬于A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現A公司將位于市區的一處房產無償提供給B公司使用,此項行為是否需要確認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解答】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B公司屬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九條所規定的A公司的關聯方,無償提供房屋的行為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的方法調整。A公司應按照經稅務機關調整后的價格確認租金收入,并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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