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用非財政預算資金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2.對附屬單位補助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補助收回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的借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接受補助的附屬單位名稱設置明細賬。
責任編輯:文會計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用非財政預算資金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2.對附屬單位補助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補助收回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的借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接受補助的附屬單位名稱設置明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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