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稅收減免類
1.沒有按規定備案、審批。如投資收益、國債利息收入、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
2.編造虛假資料申報減免稅,如假高新企業
3.減免稅項目所得與應稅所得未分開核算
(二)收入類
1.不及時結轉確認收入
2.隱匿收入,如邊角廢料、不開票收入
3.關聯方往來避稅。如價格問題、避稅安排不按獨立交易原則
4.政府補償收入
5.財政性資金
6.不視同銷售
7.股權轉讓收入未納稅
8.不申報資產盤盈收入
9.應付未付款未轉營業外收入
10.坐支租金收入,以費用抵償收入
11.在建工程試運行收入 國稅發[1994]132號
12.債務重組收入計入資本公積
13.接受捐贈收入計入資本公積
14.企業注銷不按規定計算清算所得
15.金融商品買賣所得不申報
(三)成本費用類
1.票據合法性問題
2.權責發生制原則
3.費用列支非相關性。如股東個人、高管個人費用單位報銷。
4.虛開發票不合理費用
5.超標列支費用不調整
6.個人費用報銷,如車輛燃油費、修理費等
7.財務利息費用,如列支其他單位或個人利息費用、票據和利率等
8.需列臨時工工資薪金,有的隱瞞工資
9.食堂經費核算和白條
10.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列支不合理
11.計提資產減值損失
12.虛開勞務費發票和房屋租賃發票
13.會議費發票
14.辦公用品
15.差旅費津貼
16.贊助、罰款支出
17.列支不征稅收入相應費用成本
18.個人商業保險費
19.捐贈支出不調整
20.資產損失沒有按規定申報扣除、申報資料不全
21.稅金計提未繳納,滯納金列入稅金或費用
22.企業替個人支付個人所得稅
(四)資產類
1. 資產計稅基礎與會計賬面價值不同。如資產按評估價值入賬、票據不合法
2.資產評估增值多計提折舊
3.縮短折舊年限
4.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5.股權轉讓價值和成本確定,如權益法核算
6.固定資產列為低耗品
7.無形資產做費用處理
8.裝修費用、大修理費用一次性攤銷
9.調整成本計算方法和存貨計價方法
10.混淆資本化費用化支出,如利息費用費用化、運費費用化
11.企業重組資產計稅基礎不按規定調整
12.公允價值計量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
13.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停止資本化,未按規定取得發票
14.房地產企業開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