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國家統計局關于授予四個行業協會行業統計職能的通知
國經貿產業[2002]642號
頒布時間:2002-09-02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國家統計局
中國包裝技術協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工業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統計局令第4號)、國家經貿委《印發<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工商領域協會的若干意見>(試行)的通知》(國經貿產業[1999]1016號),結合國家經貿委委管協會的工作需要,國家統計局和國家經貿委決定授予中國包裝技術協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以下簡稱被授權協會)承擔本行業的統計職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授予的統計職能
(一)在本行業內依法開展統計調查工作,建立統計調查制度,采集統計數據,召開有關會議。
(二)整理、分析統計調查所得資料和情況,向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統計報告并報送有關統計報表。
(三)檢查與統計資料有關的各種原始記錄和憑證,向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查處被統計調查單位拒報、虛報、瞞報統計資料行為的建議。
二、有關規定
(一)被授權協會行使行業統計職能僅限于完成國務院有關部門委托的統計工作,不得用于商業性統計調查。
(二)被授權協會制定的行業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調查報表,必須經國家統計局批準,給予批準文號和有效期限。
(三)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的行業統計范圍及統計數據應包括汽車工業。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商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制定汽車工業統計調查制度,作為機械工業統計調查制度的一部分,經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統一報國家統計局批準后,由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執行。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國 家 統 計 局
二OO二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