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房地交[1996]648號
頒布時間:1996-08-21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浦東新區規土局,各區(縣)規土(土地)局,各區縣房地局、房管局,崇明縣建委,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為適應本市房地產估價工作的需要,現根據國家土地管理局印發《關于印發<規范服份有限公司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工作若干規定>的通知》、《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對1995年6月20日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印發的《關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備案和管理的通知》(滬房地交[1995]317號)文中B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從業范圍增加以下項目:
1、在全市范圍內,新建、改制股份制企業(除上市公司外)的房地產評估;
2、在全市范圍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中方合營方將國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的房地產評估;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中方合作者將國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作為合作條件的房地產評估。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