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辦發[2007]34號
頒布時間:2007-07-12 15:42:28.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逐步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和財政部、建設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切實落實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通知》(財綜〔2006〕25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建設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建設的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加快廉租住房建設,規范和加強經濟適用房建設,逐步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城鎮廉租住房制度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是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主要途徑,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建設,確保黨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二、城鎮廉租住房建設的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我省廉租住房保障采取先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后城鎮低收入家庭分階段逐步解決的辦法。2009年底前,基本解決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8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難戶的住房需求。以后,根據城鎮廉租住房建設發展規劃再逐步擴大保障對象和保障面積范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抓緊制定2007—2009年度廉租住房土地供應和廉租住房建設規劃及工作方案,明確每年解決的戶數、對象、保障方式和資金來源,于2007年8月底前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要認真組織編制廉租住房建設中長期規劃,以逐步提高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水平。
(二)分級負責,突出重點。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負責組織完成本行政區的廉租住房建設目標任務;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負責保障對象資格初審上報工作。各級在實施廉租住房保障時,要根據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程度,對特別困難的低保家庭給予優先照顧和重點傾斜。省人民政府監督檢查并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對組織實施得力、年度任務如期完成的困難地區給予扶助。
(三)堅持標準,控制成本。廉租住房建設以滿足保障對象基本住房需求為目標,要規模適度、交通便利、生活設施基本齊全。廉租住房套型面積要嚴格控制,并與租賃住房補貼面積和保障對象家庭結構相適應,最大套型建筑面積應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廉租住房建設要實行公開招標,確保質量,降低建設成本。
(四)政府主導,政策扶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為廉租住房建設開辟“綠色通道”。切實保證并優先供應廉租住房建設用地,廉租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出資新建、改建、收購和社會捐贈廉租住房,免征契稅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并按照規定給予其它稅收優惠,減半收取服務性收費。按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出租小戶型住房的,經廉租住房主管部門認可,免征房產稅。
三、城鎮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
城鎮廉租住房保障采取實物配租、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租金核減等方式。
實物配租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
租賃補貼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發放補貼,由其到市場上租賃住房。
租金核減指產權單位按照政府的規定,在一定時期內對現已承租公有住房的符合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給予租金減免。
各地以新建、改建和收購等方式籌集廉租住房進行實物配租保障的戶數,應占廉租住房保障總戶數的40%以上。
廉租住房租金原則上由房屋的維修費和管理費兩項構成,并與保障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租金標準實行政府定價。
廉租住房單位面積租賃住房補貼標準,按照當地住宅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差額確定。
四、切實落實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堅持財政預算安排為主、多渠道籌措的原則。主要包括:財政預算安排、土地出讓凈收益、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社會捐贈及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各級財政要將廉租住房資金列入本級財政支出范圍,設立專門的預算支出科目,按照廉租住房保障計劃,安排廉租住房建設專項資金,在年度預算中予以落實。從2007年起,省級財政建立廉租住房專項資金,給予財政困難地區補助。各市州、縣市區每年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設的比例按10%核定。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扣除計提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設。積極爭取社會捐贈、銀行貸款等其它資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設。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和項目預算管理,房產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專項用于廉租住房購建、租賃住房補貼發放、廉租住房維修改造和物業管理費用補貼等,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和挪作他用。各級政府要制定廉租住房資金管理與使用辦法,強化資金監管措施,保證各項資金足額提取到位,使用到位。
五、多渠道籌集廉租住房房源
各地要加大廉租住房房源籌集力度,提高保障調控能力。用于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來源渠道主要包括:
1、政府出資新建的廉租住房;
2、政府收購符合廉租住房標準的住房;
3、政府收購改建破產關停企業廠房;
4、政府收購面向社會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小區配建總建筑面積10%以上的廉租住房;
5、各單位新建的廉租住房;
6、各單位騰空的符合廉租住房標準的公有住房;
7、社會捐贈的符合廉租住房標準的住房等。
六、加強城鎮廉租住房工作的組織領導
省人民政府成立城鎮廉租住房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省建設廳,具體負責全省廉租住房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責任目標考核、政策調研等事宜。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切實加強對本地廉租住房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在廉租住房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能和責任分工,切實做好城鎮廉租住房建設相關工作。房產主管部門負責牽頭并組織實施廉租住房建設與管理工作;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廉租住房建設規劃;發展改革主管部門負責廉租住房建設立項和年度投資計劃編制;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廉租住房報建審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和落實廉租住房建設用地計劃;財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民政主管部門配合房產部門進行保障對象資格審查。稅務、價格、住房公積金監管、監察等主管部門和金融機構要積極支持廉租住房工作,確保廉租住房制度順利實施。
各地要依據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和完善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加強廉租住房工作規范化和信息化管理,使廉租住房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