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04-12-09 10:06:54.000 發文單位: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認真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資工作(以下簡稱“雙拖欠”清理工作),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局勢的穩定,也關系到建設領域市場經濟秩序的進一步整頓和規范。黨中央、國務院對全國范圍內的清理建設領域“雙拖欠”工作十分重視,自治區黨委、政府對我區清理建設領域“雙拖欠”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11月24日召開了全區“雙拖欠”清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為保證中央和自治區對我市清理建設領域“雙拖欠”工作各項方針和政策落到實處,確保清欠工作目標的實現,切實維護建設領域正常的經濟秩序和廣大民工的合法權益,現就我市認真做好“雙拖欠”清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各縣(區)和市直各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做好“雙拖欠”清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將“雙拖欠”清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帶頭學習中央和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加強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負全責的清欠專項工作領導機制,按照市政府批準調整充實后的拉薩市“雙拖欠”清理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各縣(區)和市直各部門都要成立或調整充實“雙拖欠”清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各縣(區)財政撥出???,保障清欠工作的正常開展,從政府辦、發改、財政、勞動等部門抽調工作人員集中辦公,認真研究清欠問題,努力探尋清欠方法,積極采取清欠措施,全面部署清欠工作,力爭使我市清欠工作在較短時間內取得突破性進展和成效。
二、明確任務,分工協作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的要求,我市要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建設領域“雙拖欠”問題,同時要盡快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我市2005年以后建設領域新開工的工程不再發生新的“雙拖欠”。我市清欠工作的原則是:嚴密部署,力求實效;明確責任,層層落實;部門聯動,齊抓共管;有令不行,嚴肅追究。
各縣(區)、市直各部門的行政一把手為本縣(區)本部門清欠工作第一責任人,市人民政府將把清欠工作完成的好壞作為各部門的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采取層層簽訂清欠工作責任書的方式,明確各縣(區)政府、市直各部門的清欠責任,對清欠工作不努力、措施不當,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將嚴肅追究責任。拉薩市“雙拖欠”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要積極協調和指導各縣(區)、市直各部門的“雙拖欠”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加強對建筑市場及建設領域“雙拖欠”清查監管力度,對惡意拖欠民工工資的建筑企業進行嚴肅處罰。各縣(區)“清欠辦”要按照市“清欠辦”的要求,嚴格認真、及時準確地做好清欠工作。2003年底前竣工屬于政府投資的項目,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的要進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制定并實施還款計劃,確保在2005年底前完成清欠工作;其他資金來源的工程項目拖欠款要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制定并實施還款計劃,確保在2006年10月31日前完成清欠;對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的也要認真清理排查,于2005年5月31日前制定還款計劃,確保在2006年10月31日前完成清欠。對建筑企業用工引起的勞務合同糾紛,各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及時排查,在2005年春節、藏歷年前,確保解決2003年底前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并制定出2004年以來拖欠民工工資解決方案和還款時間表,及時上報市“清欠辦”。
各縣(區),市直交通、水利、電力、電信、教育、農發、政法、房地產開發等部門要密切關注本行業內項目建設“雙拖欠”情況的動態,積極配合市“清欠辦”協調處置清欠工作。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誰的孩子誰抱走”的方式,由項目法人和建設單位認真承擔起建設工程中“雙拖欠”的清理責任。
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