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政發[2004]94號
頒布時間:2004-12-01 10:08:21.000 發文單位:拉薩市人民政府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
根據公安部白景富副部長在公安部消防局《關于我局派員赴西藏、青海參加會議和調研等情況的報告》上批示:“應一個寺廟一個寺廟地落實防范火災措施,西藏、青海要作為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結合近期國內重特大火災事故和文物古建筑保護單位火災事故頻頻發生的特點,為嚴防我市寺廟(文物古建筑)火災事故的發生,鞏固我市上半年消防宣傳工作進寺廟活動所取得的經驗和成績,認真總結經驗。針對寺廟(文物古建筑)火災隱患突出等問題,切實提高我市寺廟(文物古建筑)管理人員和僧侶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滅火能力,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及時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將我市寺廟(文物古建筑)作為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全力做好寺廟(文物古建筑)消防措施的落實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會議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從講大局、講政治的高度出發,按照一個寺廟一個寺廟地落實防范火災措施,大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滅火常識,提高廣大僧尼和管理人員的自防自救能力,消除寺廟(文物古建筑)存在的火災隱患,不斷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牢固樹立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主體意識,深入貫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起寺廟“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管理模式。通過各級政府、文物及民宗部門、文物單位的使用和管理部門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將消防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分解到具體人員,做到寺廟消防安全處處有人管、隱患整改時時有人抓。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將我市寺廟(文物古建筑)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貫徹落實,成立拉薩市寺廟(文物古建筑)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
組 長:塔杰拉薩 市副市長
副組長:洛布拉薩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益西多吉拉薩 市公安局局長
成 員:趙玉元拉薩 市民宗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肖元春拉薩 市文化局副局長、文物局局長
吳榮富拉薩 市公安局副局長
格多拉薩 市財政局副局長
蔣陽亮拉薩 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
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支隊,由王茁飛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
市區排查工作由市民宗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市文物局等單位各抽調1~2名工作人員,組成監督小組。
七縣一區結合實際,相應成立由分管副縣(區)長為組長,統戰、民宗、公安等部門為成員的排查工作組。
三、任務分工
1、國家級、自治區級重點文物建筑單位(寺廟)由市民宗局、市文物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具體進行逐一排查整改火災隱患工作。
2、縣、市級文物古建筑單位(寺廟)和非文物寺廟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區人民政府、民宗、統戰、公安負責進行逐一排查整改火災隱患工作。
3、市區工作組和各縣(區)排查工作情況于12月15日前報市政府辦公廳。同時抄送市公安消防支隊、公安局、民宗局、文物局和財政局。
4、此次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信息匯總由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負責,各縣區開展的工作匯總和上報工作由各縣區公安部門負責,將信息及時于每月30日以前反饋給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
5、由市文物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隊組成的監督組,深入各縣、寺廟(文物古建筑)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四、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目標
1、抓住突出隱患,落實防范措施,嚴防火災事故。今年開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消防宣傳“五進”第一戰役取得成績的基礎上,針對寺廟存在的突出隱患,逐一落實火災防范措施,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對在寺廟保護范圍內設置的公共娛樂場所、招待所、民宅及私搭亂建的臨時簡易建筑,應責成文物、民宗及寺廟在采取防范措施的同時,設法搬遷或拆除。
3、立即清除在寺廟內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
4、針對寺廟電氣線路老化、私拉亂接現象,制定維修改造方案,限期改正。
5、規范管理宗教活動用火和僧尼等人員在寺廟內的生活用火行為。
6、多方籌集資金,在爭取政府投資的同時,要求寺廟投入部分“香火錢”,增加和改善寺廟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并配備消防沙、土堿、水桶等簡易消防器材。
7、檢查年度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將消防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分解到具體人員,做到寺廟消防安全處處有人管、隱患整改時時有人抓。
五、時間和步驟
時間:從今年11月份到明年5月底。
步驟:(一)準備階段(11月15日至11月20日)
各級政府、各職能部門按照自己職責,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相應的工作措施,確保人員到位,工作到位。重點文物單位自身也應建立專門組織機構,確定專人負責。
?。ǘ┙M織部署階段(11月25日)
以市政府名義召集七縣一區人民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召開今、明春防火安全工作會議,明確寺廟和文物古建筑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提高各單位對寺廟(文物古建筑)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統一思想,增強做好文物單位安全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確定聯合檢查組成員、職責分工,確保排查整改不留死角。
(三)貫徹落實階段(2004年11月26日至2005年5月30日)
1、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各職能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結合當前工作實際,合理安排人力,立即深入各寺廟進行排查整改。
2、在各縣區人民政府的高度領導下,通過各單位的共同努力,力爭在短期內對寺廟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改,使我市寺廟(文物古建筑)火災隱患大幅減少、防范火災的綜合能力顯著提高、消防安全狀況明顯改善。
3、在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期間,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各職能部門結合實際,采取形式多樣、靈活機動的宣傳方式,將此次活動深入人心。
?。ㄋ模z查指導階段
在每個月的月底,由市文物局、民宗局、公安、消防、新聞媒體等監督指導組,共同深入各縣區、寺廟(文物古建筑)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工作。
?。ㄎ澹炇赵u比階段(2005年4月20日至4月28日)
監督組對七縣一區開展活動的情況進行綜合驗收評比,將成績公布,并將此成績納入各縣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屆時予以公開表彰。
?。┛偨Y上報階段(2005年4月29日至31日)
將此次排查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經驗,并及時形成文字材料上報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