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辦明傳[1999]41號
頒布時間:1999-09-24 00:00:00.000 發文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近年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堅決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促進了全省社會保險事業的發展。但個別地方對社會保險基金疏于管理,有章不循,甚至造成社會保險基金的損失,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為切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政策規定,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對在基金管理上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有關人員,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社會保險基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挪用,更不得用社會保險基金從事任何經營性活動。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整章建制,堵塞漏洞,確保基金萬無一失。各級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監督,定期審計。
三、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絕不允許以社會保險基金對各類經濟活動予以擔保。已經用社會保險基金辦理貸款擔保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變更保人,盡快解除其擔保責任,防止造成損失,已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要堅決依法予以處理。有關部門在履行職責時,若涉及用社會保險金擔保問題時,應事先與當地政府溝通情況,防止社會保險基金被無端抵債,造成損失。以確保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正常發放,促進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