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發[2000]75號
頒布時間:2000-09-05 00:00:00.000 發文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各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8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增強做好兩個確保工作的政治責任感
今年以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兩個確保工作會議精神,把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按時足額發放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進一步鞏固兩個確保成果,為維護全省社會穩定,促進企業改革和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仍有一些地方未能完全做到兩個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產生新的拖欠,部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未能領到或未能足額領到基本生活費,個別地方還由此產生了不穩定因素。對此,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增強做好兩個確保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深入學習領會江澤民總書記關于“三個代表”的重要論述,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把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和下崗職工基本權益和基本生活,作為貫徹這一重要思想的實際行動,抓實抓好。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一把手”要直接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把兩個確保落到實處。各級勞動保障、財政、經貿、稅務、工商、民政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工作交流和協調,共同做好工作。企業領導班子要切實負起責任,真正關心職工特別是離退休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的生活,認真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企業在改制重組和實施破產關閉時,必須把繳納社會保險費和籌集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納入改革總體方案,統籌安排。企業應把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籌集和發放情況,作為廠務公開的內容,定期公布,接受職工群眾監督。要重視做好兩個確保的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各新聞媒體的作用,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使社會各界都了解社會保障有關政策,依法監督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營造全社會都關心支持兩個確保的輿論氛圍。
二、千方百計籌措資金,確保不發生新的拖欠
從今年開始,各地對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必須保證按時足額發放,不得再發生新的拖欠。對今年上半年拖欠的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未按規定發放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以及應代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各地市縣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予以補發和補繳。各地要按中央要求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逐步提高財政預算中社會保障支出的比例,財政超收部分除用于法定支出外,應主要用于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各級財政應負擔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必須足額撥付到位,對困難企業自籌和社會籌集不足部分,經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審核后,由財政給予保證。對各地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出現的資金缺口,當地政府要盡全力通過擴大覆蓋面,提高收繳率,積極清理回收企業欠費,調用養老保險結余基金調劑解決(本地市范圍內的結余基金,由行署、市政府出面借用調劑)。對積極主動足額上解調劑金的地市,省里根據缺口情況,予以調劑。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有缺口的個別地市,根據財力可能,通過各級財政共同負擔的辦法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對各地兩個確保資金缺口情況和財政增加社會保障支出情況進行認真檢查核實,對于達不到工作要求,導致拖欠養老金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要在全省范圍內通報批評,并追究當地政府主要領導的責任。
三、依法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各地要積極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按規定將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事業單位,全部納入覆蓋范圍。對應參加而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要依法進行處罰。要妥善處理城鎮集體企業參加養老保險問題。各地要對集體企業參保情況進行一次認真的調查核實,對于生產經營正常、能夠保證發放職工工資的集體企業,要盡快納入養老和失業保險覆蓋范圍。對于未參加社會保險且已經停產多年、無力繳費的集體企業不再納入養老、失業保險覆蓋范圍,其退休人員和下崗職工可按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轉制和被兼并企業的職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為其接續社會保險關系。對破產企業和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重新就業后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城鎮個體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按有關規定執行。對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個體勞動者,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由目前的16%提高到20%。要重點做好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工作,力爭實現全覆蓋。要改革社會保險費征收體制,強化社會保險費征繳。從今年10月1起,在全省實行稅務機關征收養老和失業保險費。要強化對企業繳費情況的執法監督和稽核工作,重點稽核職工人數和繳費工資基數,依法加大征繳力度。對確有繳費能力但不按規定繳費的企業,要按《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有關部門要對欠費企業法人代表及有關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企業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要制定清理回收計劃,同時充分發揮審計部門和勞動監察機構的作用,加大追繳力度,盡快收回。對基本養老金的計發標準要進行認真清理,凡屬統籌項目內的基本養老金要保證足額發放,統籌項目外的,由企業根據效益情況自行發放。要嚴格實行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已被擠占挪用的基金要盡快收回。審計機關要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和重點欠費企業的專項審計,對故意欠繳社會保險費和違規動用社會保險基金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并公開曝光。
四、加快建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抓好政策落實,逐步實現管理服務的社會化
各地要加快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步伐,抓好政策落實。要盡快統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取消差額繳費和差額撥付的做法,9月底以前全部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額繳撥。全省要統一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項目。未經省政府批準,各地不得擅自增加統籌項目。要規范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統一按工資總額單基數單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今年內取消縣(市)級統籌,年底前要全部實行地市級養老保險統籌,中直行業基本養老保險直接納入省級統籌。要完善省級調劑金制度,加大基金調劑力度。各地要按照省下發的省級調劑金上解指標,及時足額上解省級調劑金。對不按規定上解調劑金的地市,省里不安排其他專項借款和補助。各地要堅定不移地推進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盡快實現由銀行、郵局代發或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發放養老金。要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在年底前基本實現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原行業統籌企業、煤炭、軍工、有色金屬企業和實施破產關閉企業的離退休人員,要首先納入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范圍。各地要籌措安排不少于當地兩個月支付額的周轉資金,確保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順利進行。各級政府要發揮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組織的作用,積極創造條例,為離退休人員納入社會管理提供服務。各地要選擇有條件的區、縣(市),積極開展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試點工作。
五、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積極促進下崗職工再就業
要嚴格按照“三三制”籌資原則,加大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籌集力度。凡是有支付能力的企業,必須保證資金足額到位,否則,財政和社會籌集部分不予撥付;要加大失業保險費征繳力度,同時,探索開辟其他社會籌集資金渠道,增加資金來源,特別要做好向農村和外埠勞動力收取就業調節金,補充社會籌集資金;各級財政要調整支出結構,確保財政負擔的部分足額到位,并對企業自籌和社會籌集不足部分給予保證。對今年各級財政預算安排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情況,各地要進行一次全面認真檢查,凡是資金安排不到位的,要立即予以糾正。省補助各地市提高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資金到位后,各地市要統籌安排資金,再有缺口和不足的全部由各地市自行解決。要加強對職工下崗的宏觀調控。立足于企業分流安置為主,堅持少下崗多分流。嚴格執行企業職工下崗申報審核制度,控制下崗職工進再就業服務中心的速度和規模。對破產企業,通過資產變現等辦法,解決好在職職工安置問題。對關停企業的下崗職工,采取給予扶持資金的辦法,鼓勵其實現再就業,或直接享受失業保險,進入勞動力市場。要拓寬就業門路,抓好促進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促進下崗職工再就業,努力實現再就業人數大于新增下崗職工人數。大力扶持勞動密集型產業、第三產業、社區服務業和中小企業的發展,擴大勞務輸出。要加快勞動力市場現代化信息網絡建設,完善服務功能。搞好下崗職工的再就業培訓,切實增強下崗職工市場就業能力。要及時做好下崗職工勞動關系清理工作。對已經實現再就業的下崗職工,要及時變更或終止他們與企業的勞動合同,其中已經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要同時解除與再就業服務中心簽訂的基本生活保障協議。采取資產變現、財政支持、社會籌集和企業負擔等辦法,多方籌措資金,對解除勞動合同的下崗職工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要積極做好三條保障線向兩條保障線的并軌工作,實現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由再就業服務中心保障基本生活向失業保險和市場就業的轉變。對生產經營正常企業新下崗的職工,不再安排進再就業服務中心,可直接進入勞動力市場,并享受失業保險。對已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協議期未滿的下崗職工,要采取一次性發放基本生活費的辦法,鼓勵其盡快出中心,進入市場就業。
六、進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市居民,都要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實行最低生活保障。要根據當地居民生活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既要保障貧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又要有利于促進下崗和失業人員再就業。要準確核實保障對象的收入水平,規范申請、評審和資金發放的程序,嚴格審查,張榜公布,接受監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要堅持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凡在本行政區域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無論中直還是省直企業的職工,都要一并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實行統一管理。各級民政、勞動保障、財政部門要加強聯系和配合,建立工作協商制度和信息溝通渠道,搞好工作銜接。民政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管理,健全制度,強化措施,充分發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兜底作用。勞動保障部門要把享受失業救濟期滿仍未實現再就業的人員名單和有關資料,及時提供給民政部門。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支持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對所需資金要全部納入預算,同時要加強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保證資金及時到位。
七、加強基礎管理,加快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
各級勞動保障、民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快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立健全參保職工、離退休人員、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數據庫等社會保障技術支持系統。要重視和加強統計工作,通過開展調查摸底和大規模普查,把保障對象的基本情況和動態變化情況調查清楚,實行計算機管理,逐步實現覆蓋全省的社會保障信息網絡系統,從根本上解決社會保障工作中底數不清、數字不實、管理手段落后等問題。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區服務組織的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辦公條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各級財政要對社會保障部門信息系統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
兩個確保關系到廣大職工特別是離退休人員和下崗職工的切身利益,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堅持深入基層,深入到職工群眾當中開展調查研究,及時了解企業下崗職工、離退休人員和困難群體的意見和要求,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督促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地要在鞏固兩個確保成果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為我省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