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建黨發[2005]42號
頒布時間:2005-10-15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中共陜西省建設廳黨組
各設區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建委)、城市建設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園林局、公用事業總公司)、房地產管理局、楊凌示范區規劃建設土地局,廳直屬各單位,廳機關各處(室),建設類社會團體:
現將陜西省建設廳黨組貫徹落實省委《關于貫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的具體辦法印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00五年十月十五日
中共陜西省建設廳黨組貫徹落實省委《關于貫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的具體辦法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省委《關于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以下簡稱《具體意見》)、建設部黨組《關于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以下簡稱《部意見》)和廳黨組《關于建立健全建設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試行意見》),為進一步推動全省建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深化,提出以下具體辦法:
一、加強反腐倡廉教育,打牢拒腐防變的思想基礎1、以領導干部為重點,加強廉潔從政教育。
以領導干部為重點,堅持開展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紀律教育,延安精神教育。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結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開展“清正廉潔、永葆先進性”主題教育活動。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進行以樹立正確權力觀、政績觀和科學發展觀為主要內容的“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主題教育,設立宣傳欄,開設講座。
廳黨組中心學習組要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論專題學習。2005年至2006年,重點學習《江澤民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反腐倡廉理論學習綱要》、胡錦濤同志關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論述。2007年,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深化領導干部反腐倡廉理論學習。廳機及廳直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講一次廉政黨課,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勢報告。
定期舉辦反腐倡廉教育講座或培訓班,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黨員干部和公務員培訓的重要內容列入教學計劃。
2、開展先進典型示范教育。
要針對建設系統的特點和干部職工的思想實際,分層教育、分類指導,增強反腐倡廉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廣泛學習和宣傳建設系統先進典型,大力弘揚廉勤兼優、開拓進取、奮發有為、勇斗邪惡的先進典型。2005至2006年,著重學習宣傳建設系統勞動模范等先進典型。
3、深化警示教育。
選擇一批建設領域中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反面典型警示黨員干部,進一步深化對反腐敗斗爭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法律法規和紀律觀念,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各地要收集和編輯本地區的典型案例,為建設部2006年建設領域反腐倡廉警示錄第四集(建設領域經濟犯罪100例)的編輯出版提供資料。
4、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要把廉政文化建設與城市建設、城市管理、城市文化以及企業文化、行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相結合,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大力推進建設系統廉政文化建設,培育良好的行業風氣。2005-2006年,制定《陜西省建設系統開展廉政文化建設指導意見》,組織有關城市開展建設系統廉政文化建設的理論與實踐研究,開展廉政文化系列活動,抓好典型,總結經驗。2006年,進一步推進廉政文化進機關、進企業、進工地等活動。2007至2010年,努力形成全系統廣大干部職工踴躍參與的全方位、多層次廉政文化創建活動的生動局面,推動全系統形成崇廉尚廉的文化氛圍,促進黨風政風和行風的根本好轉。
5、加強誠信建設,開展誠信教育。
依托陜西建設網以及各類媒體,面向市場,面向社會,推進信用體系建設。2005年,開展誠信教育,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建設領域信用調研,提出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2006年,著手研究信用體系的法規建設,逐步建立統一信用信息平臺、統一信用評價標準、統一信用獎懲辦法。建立完善企業信用檔案信息庫。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信用法規體系,形成誠信管理的行政監督、社會監督和內部約束、失信懲戒機制。
6、加強宣傳教育的組織協調,形成“大宣教”工作格局。
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宣傳教育工作總體部署,制定宣傳教育規劃,明確宣傳教育的主要內容、目標和具體職責分工。建立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有效措施。加強宣傳教育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組織協調職能和人事教育、黨團、工會等部門的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整體合力。創新宣傳教育形式,綜合運用網絡、報紙、雜志等媒介,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增強宣傳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滲透力。
二、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為預防和懲治腐敗提供保證1、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機制。
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兩同時”制度的要求,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形成抓反腐倡廉工作的整體合力。2005-2006年,研究制定《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協助廳黨組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加強處室間的協調與溝通,2006-2007年,制定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與駐在部門機關黨委、有關職能部門協調配合的辦法。
2、完善干部人事監管制度。
2005-2006年,進一步貫徹落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競爭上崗、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評議、任前公示、任職試用期以及直屬單位人員聘用制等制度。完善以工作業績為核心的年度掛鉤考核制度。實行領導干部年度述職、述廉制度。嚴格執行干部考核、培訓、交流、掛職鍛煉等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大干部輪崗交流力度,按照有關規定,對在同一個崗位及單位滿年限工作的干部,要進行輪崗交流。2006至2007年,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制度,將有關廉政情況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獎懲和責任追究的依據之一。完善干部思想政治素質的評價標準和考察方法。
3、建立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05至2007年,繼續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清理,規范審批事項,完善審批方式,嚴格規范備案、核準的范圍和程序,加強后續管理,制定行政審批保留項目的后續監管辦法、收費管理規定和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度等。
4、完善行政許可的相關配套制度。
認真執行《行政許可法》,依法實施行政許可事項,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依法行政,健全機關處室之間協調配合辦法、制度。2005年,對建設系統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加大對不當行政行為的行政紀律和組織紀律的查處力度。完善資質審批制度,明確審批內容、規范審批程序、落實審批責任,建立市場退出機制。
5、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完善六項辦事公開制度。
嚴格界定不宜公開和限制公開的政務信息的范圍和內容,健全政務公開保障和監督機制,2005——2006年對《建設系統六項辦事公開制度(試行)》執行情況進行總結交流,針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和完善。
三、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建立依法行使權力的保障機制1、完善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內部對權力制約和監督的制度。
認真貫徹執行《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項具體制度,進一步明確廳黨組會與廳長辦公會、廳務會的職責分工。健全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明確重大決策的范圍和主要內容,強化決策責任。凡涉及建設工作全局以及關系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嚴格按照職責范圍和決策程序由業務部門提出意見,召開黨組會或廳長辦公會、廳務會研究決定時,須有應參加會議廳領導的三分之二以上參加、半數以上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同時如實記錄與會人員的意見,形成會議紀要。完善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定期征求干部群眾意見并及時反饋,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決問題和矛盾的能力。
2、積極推進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強化組織監督力度。
積極推進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強化組織監督力度。2005年,認真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全面開展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出臺《關于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實施辦法》,按照警示提醒、誡勉督導、責令糾錯三項制度,形成廉政預警、動態監督、保護挽救三個機制,使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成為強化對黨員干部監督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手段。要注意發現和培養先進典型,加強示范引導,加大指導力度。2006年,進行全面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促進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深入開展。
3、加強對重點工作的監督。
2005年,繼續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執行情況;檢查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項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中執行有關規定的情況;檢查各種資質、資格審查,評優評獎審定、規劃審批等行政審批中執行有關規定的情況。2006至2007年,要把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城鎮房屋拆遷、商品房銷售、住房公積金管理、城市市容管理和市政公用事業的運營和服務作為加強監督的重點,使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4、切實加強黨內監督。
充分發揮監督主體的作用,強化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監督。2005年,要認真貫徹《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2006至2007年,進一步推進黨內民主建設,積極探索和逐步完善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實施有效監督的途徑和辦法,為廣大黨員參與黨內政治生活、實施有效的黨內監督提供制度保證。
廳黨組要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并注重加強對廳直單位黨組織、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作用,支持和保證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紀履行監督職能。2006年,制定《關于實施建設系統紀檢監察監督工作的意見》,各市(楊凌示范區)派駐建設行政管理機關的紀檢監察機構也要按照要求,盡快制定出臺《紀檢監察監督工作的意見》。
5、加強行政監督。
強化行政監察職能,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完善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投訴受理回復制等便民服務的具體規定。城鄉規劃、建筑、房地產等有關職能部門要深入開展執法檢查、財務審計、離任審計和專項治理工作。
6、加強群眾監督。
認真貫徹落實《信訪條例》,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完善民主監督制度,堅持定期開展信訪分析、重要信訪督查督辦、信訪查結公示等制度,處理好群眾來信來訪,保障廣大干部和人民群眾對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批評、建議、控告、檢舉等民主監督權力。2005-2006年,修訂《建設廳信訪工作管理辦法》。
7、加強社會監督。
拓寬對施政行為的監督渠道,增強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設立專用舉報電話,完善網絡舉報信箱,發揮政風、行風監督員的作用,積極推進建設系統“12319”服務熱線工作。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司法、審計等機關及社會、新聞媒體的監督。
四、以改革統攬預防腐敗的各項工作,切實從源頭上防治腐敗1、完善城鄉規劃許可和監管制度。
完善城鄉規劃審批、許可制度,強化城鄉規劃監督制約機制。明確各類違反城鄉規劃行為的法律責任,明確規劃強制性內容,防止由于人為因素造成對資源、環境的破壞和公共利益的損失。完善城鄉規劃編制的公眾參與、專家審查等制度。完善城鄉規劃技術規范體系,到2010年,城鄉規劃技術規范體系基本完善。
完善城鄉規劃許可等配套制度建設。推廣控制性詳細規劃實施管理經驗,規范實施許可行為,促進城鄉規劃許可的公開、公平、公正。制定城鄉規劃行政過錯追究制度和技術責任追究制度。健全專家咨詢制度、廳際聯席會議制度、規劃委員會制度及公眾參與制度等規劃決策機制。
建立健全城鄉規劃監督機制,完善城鄉規劃工作匯報、執法檢查和舉報制度,推廣城鄉規劃動態監測試點經驗,加快城鄉規劃電子政務建設,擴大網上辦公范圍,公開規劃信息,實行“陽光規劃”。2005年出臺《村鎮和住宅規劃建設條例》。2006年,推進派駐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的建立。2007年,實現對省政府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實施的全面監測。到2010年,基本形成全省的城鄉規劃監督體系,城鄉規劃法規和規章比較健全和完善,各級政府之間的城鄉規劃職能、權限和責任比較明確,層級監督進一步加強。
2、完善建筑市場和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管制度。
完善建筑市場法規制度。針對建設工程招投標中規避招標、搞“明招暗定”、訂立“陰陽合同”、排斥或限制潛在投標人以及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建設工程有關法規制度,建立工程擔保制度、完善工程款支付和工資支付制度、施工合同備案制度,建立信用制度和有關單位、注冊執業人員信用檔案,嚴格信用約束和失信懲戒機制,推進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認真受理群眾投訴和舉報,嚴厲查處規避招標、虛假招標、串標、陪標等破壞建筑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
按照《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的規定,積極開展勘察、設計、監理招標。對工程量清單招標、工程擔保和勘察、設計、監理招標進行調研,學習和借鑒國內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先進經驗,制定完善有關措施和辦法,進一步促進全省招標投標市場的健康發展。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單招標。2005年組織開展工程量清單招標執法檢查。
加強對評標專家的管理,保證評標專家抽取的保密性,最大限度地杜絕人為因素。2005年根據評標工程的條件和要求,健全完善評標專家數據庫,實行專家計算機隨機抽取,建立從評標專家的抽取、通知、簽到等完全由計算機自動完成的“評標專家語音通知系統”,并逐步在全省推廣和使用。
建立《評標專家考核制度》,對評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無故多次缺席的評標專家要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評標專家的資格。2006年全省各市都要建立評標專家個人考評檔案,實行評標專家的動態管理。
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場。完善有形建筑市場服務功能,建立覆蓋全省的招標信息網絡,實現招標公告、專家抽取、計算機評標、信用檔案的聯網,使各類建設工程從報建、審核、備案、專家抽取、開標評標、中標公示等統一在有形市場公開進行,接受社會監督,真正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同時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招標代理制度,以及增設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有形市場。
加快推進政府投資工程組織實施方式和評標方法改革,探討建立政府投資工程和非政府投資工程不同的管理體制,推進政府投資項目“投、建、管、用”適當分離,促進政府投資工程建設水平的提高。
3、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制度。
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系統,逐步實現對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的全面、實時動態監測。
加強房地產開發建設行為的監管。建立房地產信用檔案體系,及時在媒體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公司和房地產中介機構的信用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強化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2005年指導和督促各市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加強房地產市場走向和市場供求預測,準確監測房地產業的運行態勢,引導和促進房地產業與全省經濟協調發展。2006年,完成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修訂工作。2007年制定《住宅建設管理條例》。
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和商品房面積管理,實行商品房預售許可、合同登記備案、房地產抵押登記等信息網上公布制度,2005年,落實項目手冊備案制度、項目資本金制度,編制完成《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三年(2005-2007年)規劃》。
完善房地產中介規則,進一步加強對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的監管。2006年,完成《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管理辦法》和《房地產經紀管理規定》的制定、修訂工作。2007年完成《房地產中介管理辦法》。
健全房地產交易和權屬登記制度,完善交易與權屬登記程序,規范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服務,公開辦事程序、要件、時限、收費標準、結果查詢,接受公眾監督。
加強城鎮房屋拆遷管理。嚴格落實《陜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示范文本》、《陜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評估規則》,規范拆遷管理,進一步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2005年,完成《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的修訂工作。
加強物業監管。2005年制定《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首次業主大會規則》、《陜西省城市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暫行辦法》和《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提高物業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規范物業管理企業收費和服務行為,積極推進物業管理穩步發展。
落實《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界定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和保障標準,合理確定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加強廉租住房資金落實和實物配租的管理,落實廉租住房的各項優惠政策,建立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程序。2005年出臺《陜西省實施〈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細則》,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2006年,指導各城市制定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對象的收入標準,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標準、價格控制標準,以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報審批程序。2007年制定《城市廉租房管理辦法》,修訂《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條例》。
4、建立健全對市政公用市場的監管制度。
2005年,完成市政公用行業監管體制和監管模式的研究工作,制定《市政公用行業監管意見》。研究推進供水供氣等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的意見,代省政府起草《關于加快推進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推進市場化進程的意見》。制定并發布城市污水處理、城市集中供熱等特許經營協議示范文本。
把握好改革政策,規范改革程序。要加強市政公用市場化改革政策學習,重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逐步推進,不斷總結,提高宏觀調控手段。
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成立監管機構,建立監管制度,依法監督。2006年制定《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規范市政公用市場化行為,從市場準入、質量監管、安全監管、成本監管、服務監管、應急保障監管、退出監管等多個方面進行依法監管,強化信息披露制度,做到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和公眾參與相結合。2007年修訂《陜西省人造景點規劃管理辦法》。
對特許經營運行情況進行監管。對于謊報實際運行數據以及制造虛假數據的運營單位,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特許經營協議或委托經營協議,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的,應終止特許經營權或委托經營權,取消運營資格;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嚴重經濟損失的,要對主要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并按規定做出處罰。
5、完善住房公積金和建筑勞保統籌基金監管制度。
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住房公積金管理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運行、監督制度,完善內部審計、稽核和責任追究等制度,保證資金安全。推行“一廳式”辦公,方便群眾辦事。建立住房公積金監管信息系統,制定住房公積金管理規范。
加強對建筑勞保統籌基金的監管。嚴格落實建筑勞保統籌基金全省統一帳戶管理機制,加強內部管理和對財務人員的培訓,完善監管措施,2006年出臺全省新的勞保費撥付制度,2007年修改完善有關財務規定,進一步做好建筑勞保統籌基金的上解和撥付工作。
6、加強建筑節能工作。
從構建節約型社會出發,積極推廣建筑節能先技術。2005年對《陜西省墻體材料革新與節能建筑管理辦法》實施情況進行調研,力爭2006年制定出臺《墻體材料革新與節能建筑管理條例》。
7、完善財務管理監督制度。
嚴格機關及廳屬單位財務管理,整合業務流程,規范辦事程序,形成有效的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嚴格按照政策法規和程序編制部門預算、安排各項支出、管理和處置國有資產。完善項目經費管理等具體制度和辦法。
8、完善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監管制度。
學會、協會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共建設部黨組《關于加強社會團體監督、推進廉潔建會的意見》,建立健全廉潔自律和財務收支管理制度,制定財務收支的原則和標準,統一核算管理、統一開支范圍、統一報銷程序,按照社團章程規定,定期向常務理事會、會員大會報告、公布財務收支與資金使用情況。2006年,各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要對所掛靠經營實體進行認真清理,加強對所掛靠經營實體的管理,防止國有和集體資產流失。
五、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充分發揮懲治腐敗的重要作用1、支持依紀依法辦案。
要支持和保證司法、紀檢監察機關嚴格依法依紀辦案,并在立案、調查、審理、處分執行等各個環節給予密切配合。支持綜合運用紀律處分、組織處理、批評教育等手段處理一般違紀案件。
2、堅決查辦違紀違法案件。
要重點查處領導干部濫用權力、失職瀆職的案件,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貪污受賄、腐化墮落的案件,以權謀私、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違反規定收錢送錢和買官賣官、參加賭博以及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3、提高執紀執法水平和依法依紀辦案的能力。
堅持在法律和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紀違法行為,都必須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堅持懲治腐敗和保護黨員干部權利并重。嚴格辦案紀律,必須按照法定權限使用辦案手段和措施,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堅持實事求是,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確運用政策和策略,體現寬嚴相濟,區別對待。注重辦案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
4、加強對典型案件的研究分析。
認真總結分析建設領域和建設系統違法違紀案件發生的重點環節和特點、原因,努力研究探索易發多發案件的規律和制度性根源,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制度漏洞,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規范,加強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典型案件在促進治本和預防中的作用。
六、加強領導,齊抓共管,把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任務落到實處1、把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各單位要把建立健全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納入目標責任制,與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與努力增進精神文明建設,與認真做好部門各項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統籌規劃,精心部署,認真實施。
2、認真制定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配套措施。
廳直各單位、廳機關各處室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加強調查研究,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總體要求同階段性目標結合起來,從大處著眼,從具體問題著手,制定既有針對性又有可操作性、并能相互配套的具體措施。要明確部門、處室責任分工,加強部門、處室之間的溝通協調,促進工作的落實。
3、加強對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要突出階段性工作重點,一項一項地抓,一件一件地落實,能夠做到的,馬上去辦。需要統籌兼顧逐步解決的,創造條件積極推進。各部門、處室要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和職責要求,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狠抓落實。規劃、建管、城建和房地產部門、處室,要針對各自業務,落實目標責任制,具體到人。
4、加強理論和實踐創新。
各地各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央《實施綱要》、省委和建設部《具體意見》、廳黨組《試行意見》過程中,要發揚求真務實的作風和改革創新的精神,積極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并借鑒國內外、行業內外的有益成果,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不斷豐富和發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論和實踐,推進建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推進“兩個健康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