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部機械外[1993]732號c
頒布時間:1993-12-25 00:00:00.000 發文單位:機械部
為了加強對國內展覽工作的協調管理和監督檢查,避免混亂, 保證展覽會質量,特制訂本辦法。
一、舉辦國內展覽會的宗旨和目的是,以專業展覽會為主,展示成果,交流經驗,溝通信息,促進產銷。展品的水平要先進,質量要保證。
二、加強國內展覽項目的計劃性
(1)各申辦國內展覽會單位在每年6月底以前將下一年度舉辦的展覽會計劃報部展覽辦公室,由其協調、審批。以機械工業部名義舉辦的大型、綜合性國內展覽會,須報請部領導研究批準。
(2)參與部外系統單位立項的國內展覽會項目,各參加辦展單位也必須向部展覽辦公室申報年度計劃,經批準后方可承接有關工作。
(3)部各司局原則上不能舉辦或贊助國內展覽會,如確屬行業發展需要,須經部展覽辦公室審核后報請主管部領導審批。建議部贊助的展覽會,辦展單位要及時向部展覽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以辦理有關請示手續。
(4)部直屬單位以本單位名義贊助的展覽會項目要及時報部展覽辦公室備核,必要時進行協調。
三、各辦展單位只以自身名義開展各項工作, 不得以政府機構的名義行文征展,要充分尊重參展單位的自主權。
四、各辦展單位對業經批準或備核認可的國內展覽會計劃, 應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如確實需要變更某一展覽項目, 須及時報告部展覽辦公室,由其重新進行協調。
五、嚴格執行國家財務規定,力求減少參展單位負擔。 辦展單位收費要合理,切忌單純以盈利為目的。要做到節約開支,帳目公開, 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六、注意內外有別,保守國家秘密。舉辦的國內展覽會, 是否邀請境外人員參觀,要視展覽內容可否對外而定,防止泄密。
七、認真做好展覽總結。 各辦展單位要對展覽會的效果及組織管理工作等進行認真總結, 并在展覽會結束后一個月內寫出書面材料報送部展覽辦公室及其他有關部門。
八、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施行,并由部展覽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