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字[1987]第53號
頒布時間:1987-01-10 00:00:00.000 發文單位:煤炭工業部
為認真貫徹全國煤炭工業工作會議精神,繼續抓好部黨組提出的三件大事,實現質量達標準、安全再創新水平,統配煤礦1987年百萬噸死亡率要降到2.7以下,全國煤礦要進一步加強“一通三防”工作,堅決杜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努力實現統配煤礦瓦斯事故死亡人數比1986年下降10%以上,力爭達到30%。為此特做如下決定: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各省廳(局、公司)、礦務局、礦的廳、局、礦長對通風工作負全面責任,總工程師直接領導。目前,不少省廳(局、公局)、通風專業人員不足,已嚴重影響“一通三防”工作的順利進行。因此,要求各省廳(局、公司)要盡快充實人員,保證通風專業人員最低不少于2人;產量大、災害嚴重地區的省廳(局、公司)應根據情況增加。
通風調度是及時掌握現場情況,加速隱患處理,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省廳(局、公司)、礦務局和礦都必須固定專人。礦要每班,礦務局要每天進行調度,對現場發現的通風、瓦斯、煤塵、火災等隱患及其處理情況要及時匯報,局、礦長和總工程師要每天審閱調度記錄,對問題作出明確指示,傳達到現場,并嚴格執行。
二、加強安全目標管理
各局礦“一通三防”工作都須按部下達的目標,由各級主管通風的領導和通風業務部門負責執行目標管理,逐級落實,嚴格檢查考核,對實現目標的單位給予獎勵。
1987年統配煤礦“一通三防”目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杜絕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2.通風瓦斯事故死亡人數不超過本單位分解下達的指標。
3.高、突礦井掘進裝備系列化工程項目按期按標準完成部下達的頭數。
4.加強瓦斯抽放,提高抽放效益,按期完成部下達的今年瓦斯抽放量計劃。
5.自然發火礦井要加強防火措施,減少發火次數,百萬噸發火率要降到部下達的指標以下。
6.加強綜合防塵,按期按標準完成綜合防塵礦井個數。
7.有煤塵爆炸危險的高,突礦井需要裝備隔爆設施的地方,今年年末前要完成50%以上。
8.在籍的礦井瓦斯監測儀表的使用率要高于60%。正在使用的儀器的合格率要達到100%。
三、加強掘進通風管理
加強掘進通風管理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關鍵環節。因此:
1.高、突礦井掘進裝備系列化必須按部下達的指標,由礦長負責,落實到部門和人員,訂出實施計劃,集中資金、人力、設備和材料,抓緊抓好限期完成。1986年尚未完成的須在今年一季度內完成,1987年的項目年底前必須完成70%以上。
2.局扇應設專人管理,實行掛牌制。除經通風部門同意的計劃停風外,所有非計劃停風都要追究責任。局扇安裝(包括移動)實行申請制,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書,經通風區(隊)技術負責人批準,方可安裝(或移動),否則,以違章作業論處。
3.低沼氣礦井1987年須實現采、掘供電分開。
四、加強瓦斯檢測工作
高、突礦井的每個煤和半煤巖掘進工作面,必須配備一名專職瓦斯檢查員,對于不按規定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的單位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要追究局、礦長責任。瓦斯檢查員要選擇身體好,作風好,責任心強,敢于堅持原則的人員擔任,對現有的瓦斯檢查員隊伍要進行整頓,不勝任工作的要堅決調出,發現瓦檢員工作失職的不僅要追究瓦檢員本身的責任,還要追究通風區隊長的責任,瓦檢員的待遇應與采掘工種完全一樣,對避免重大瓦斯煤塵事故的要給予獎勵。
已經安裝使用的瓦斯監測系統和瓦斯斷電儀,一定要管好、用好。各礦井要建立瓦斯監測專業隊伍,制訂出使用、安裝標準及維修制度,做到定期調試、維修,保證儀器完好。1987年采煤工作面、煤和半煤巖掘進工作面的班組長、放炮員以及單獨作業的電鉗工,都要配上便攜式瓦斯儀,凡由于到貨不使用,發生瓦斯事故的,要追究礦長責任。
五、加強盲巷管理
盲巷是引起瓦斯爆炸、發生窒息死亡事故的嚴重隱患,礦總工程師要把好設計、計劃、施工關。盲巷一經出現,掘進區隊及主管部門必須立即通知通風部門按《規程》規定,及時密閉或設置柵欄。柵欄位置應在距巷道口不到5m的地方全斷面設置,柵孔規格不得大于200mm,質量牢固可靠。
凡封閉或打柵欄的盲巷,都要編號并建立臺帳,填入采掘工程平面圖或通風系統圖,并按規定定期檢查。當掘進巷道接近或需要貫通時,地測部門要提前發出通知,通風部門應根據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排放瓦斯措施排放后方可貫通。
所有排放瓦斯都要制訂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進行。
六、杜絕引爆火源
首先,加強采區機電防爆和綜合保護管理,電纜要用不延燃性電纜,凡不合格的要停止使用并及時更換,因設備不防爆引起瓦斯、煤塵事故,要追究機電負責人的責任。
加強放炮和火工品管理,所有礦井都必須按《規程》規定配齊放炮員,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高、突礦井要推廣使用水膠炸藥或乳化炸藥。從4月1日起,去年已安排訂貨的34個礦務局的煤和半煤巖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水膠炸藥或乳化炸藥,否則,不準放炮。
七、加強防突措施,防止突出事故
凡有煤和瓦斯突出的礦井、局、礦總工程師要負責組織檢查措施執行情況,對措施不完善的要立即重新審定補充,各項防突措施的執行和檢查都必須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專人。
今年將要開工的工作面沒有防突措施和防突措施不完善的不準生產。未經批準擅自開工的工作面,不管是否發生事故,對責任者都要嚴肅處理。
八、搞好綜合防塵,設立隔爆設施
礦井粉塵危害十分嚴重,各級領導必須把防塵工作提到重要議事日程,嚴格按部規定的綜合防塵標準和下達的防塵計劃組織實施。現有的防塵設施一定要管好用好,充分發揮效益。
隔爆設施是控制災害擴大的有效手段,部已做統一安排,各單位要積極組織,盡快裝備。
九、改善礦井通風管理
要保證礦井、采區及采區內通風系統合理可靠。凡改變礦井、采區及采區內通風系統時,要預先制定計劃和安全措施,嚴格履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審批手續,對未經審批擅自改變礦井、采區和采區內通風系統或貫通巷道的,要嚴肅追查當事人責任。
為保證通風系統穩定,避免瓦斯積存,必須管好風門、風橋、擋風墻等通風設施。通車風門要推廣各種機械化和半機械化設施,作到自動化,否則要有專人看管。通車風門間距不夠的,要另打繞道重新設置,以保證通風系統可靠。
十、加強技術培訓工作
技術培訓工作要經常化,制度化,不斷提高通風隊伍的素質。各單位除要按部下達的培訓計劃認真落實好培訓工作外,1987年要對瓦斯檢查員和瓦斯監測工普遍輪訓一次,并定期考核,要求按標準達到應知應會。要加強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責任心和端正工作態度。
十一、加強安全技措工程資金管理各單位要按規定提取安全技措資金,以保證安全工程實施。由于安全技措資金未按規定提足或挪作他用而影響安全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單位、局、礦長不能得當年安全獎。
十二、開展好通風質量標準化檢查評比活動
各單位在檢查評比中要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改進、提高工作和工程質量,堅決反對弄虛作假。從7月1日起,要執行新的質量標準,新標準比原標準更加嚴格,各單位要充分做好全體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此外,各礦務局、礦的通風處、科也要從今年開始,按照部統一標準開展質量上等級評比活動,要求各單位認真對照部頒標準貫徹執行。
本決定也適合于基建礦井。地方國營煤礦要積極創造條件執行,鄉鎮煤礦應參照決定精神結合鄉鎮煤礦的特點,制訂出具體實施方案,嚴格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