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4]第6號
頒布時間:2004-01-15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規定,現決定對裝飾裝修產品(目錄見附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自2005年8月1日起,凡列入目錄內的裝飾裝修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加施中國強制性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自2004年5月1日,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產品的認證委托。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