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保城運字第044號
頒布時間:1987-12-11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中國人民銀行保險公司城市業務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保險分公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公安廳(局):
近幾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我國車輛保有量迅速增加,在各部門的支持配合下,機動車輛保險業務也有了很大的發展。全國已有十六個省、區實行了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法定保險,參加保險的各種機動車輛已達四百多萬輛。這對發展交通運輸,加強車輛管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合法利益,安定社會生活,起到了良好作用。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交通安全管理和保險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最突出的是交通事故的激劇增長,已經成為一大社會公害。為了切實改進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使交通安全和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管理水平有一個較大的提高,認真貫徹落實一九八七年四月全國道路、內河交通安全現場會的精神,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在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有著共同的責任。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要經常不斷地組織力量搞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普及交通法規知識,使全社會都來重視交通安全工作。特別要下力量抓好對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無事故競賽活動,切實有效地搞好防災防損工作。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業務的開展情況,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一定的防災費。
二、積極開展機動車輛保險業務。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結合日常管理工作,積極宣傳動員社會車輛參加保險。按規定必須參加保險的車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嚴加檢查,做到不保險的不辦理牌證及年檢審手續。
三、在有條件的地區,經過協商,保險公司可以委托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代辦機構車輛保險業務。代辦部門須按照保險公司的規定,嚴格承保質量。保險公司應提供宣傳材料和有關單證,并按規定給付勞務費。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與保險公司要加強對參加保險車輛的安全管理。對遵章守紀,安全行車的駕駛人員和車輛,要給予表揚,按章實行保費優待;對屢次違章或肇事的駕駛人員和車輛,除按章進行處罰外,應按規定增收保險費。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應堅持"以責論處"的原則,公正調解,按照肇事雙方責任大小裁定各方應負的責任。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條款規定,迅速合理地處理保險車輛肇事案件。在處理案件過程中,雙方應主動聯系,溝通情況,交換意見。
以上意見,請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198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