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發[1997]394號
頒布時間:1997-09-19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深圳市分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
現將根據《支付結算辦法》制定的《支付結算會計核算手續》頒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印發的《支付結算會計核算手續》自1997年12月1日起實行,1988年12月19日印發的《銀行結算會計核算手續》同時廢止。
二、各銀行要加強對會計結算人員的培訓,認真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嚴格執行《支付結算會計核算手續》。
《支付結算會計核算手續》實行中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