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稅營[2000]527號
頒布時間:2000-12-06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長城寬帶網絡服務有限公司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902號)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二000年十二月六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長城寬帶網絡服務有限公司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0]9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據了解,長城寬帶網絡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絡公司”)是一家在全國范圍內提供網絡通信服務的企業,“網絡公司”在北京、上海、武漢、成都、深圳等5個城市設立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區域公司,同時,在各省也設立了分公司,分屬于5個區域公司。網絡的日常維護工作及向用戶收取服務費的工作由各分公司負責。為便于稅務部門對“網絡公司”應納營業稅的日常征管和監督,現就“網絡公司”的納稅地點等問題通知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關于“營業稅的納稅地點,為應稅勞務發生地”的規定,“網絡公司”向用戶提供通信服務,應由各分公司按其向用戶收取的通信服務費全額向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營業稅,各區域公司來自于所屬分公司的服務費收入、“網絡公司”總部來自于區域公司或分公司的服務費收入,不再繳納營業稅。
二000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