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2]932號
頒布時間:2002-10-2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局內各單位:
最近,有的地方連續發生了兩起掛職鍛煉干部私自駕車導致嚴重交通事故的事件,中組部就此專門下發緊急通知重申有關規定。為確保干部交流、掛職鍛煉、扶貧、援藏援疆工作順利進行,現將中組部《關于加強掛職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組電明字[2002]35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將上述精神傳達到每一位交流干部、掛職鍛煉干部和扶貧、援藏援疆干部,并對此項工作進行一次檢查,將有關情況匯報總局(人事司)。
附件: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關于加強掛職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
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關于加強掛職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中央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干企業干部(人事)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
最近,連續發生了兩起掛職鍛煉干部、援疆干部私自駕車導致嚴重交通事故的事件,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對干部本人及家庭造成了嚴重傷害。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確保干部人身安全和掛職鍛煉、援藏援疆工作順利進行,現就加強掛職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掛職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一律不得私自駕車。
2、堅持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掛職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因私外出辦事、探親、旅行等,要按規定向所在組織、干部管理部門報告和請假,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外出。
3、掛職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要增強自律意識,加強自我管理,嚴格遵守組織紀律,不做有損于掛職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形象的事,確保在工作、生活和人身安全等各個方面不出問題。
4、掛職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派出和接收單位要從有關事件中吸取教訓,進一步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要嚴肅組織紀律,對不聽招呼、不守紀律的干部,派出和接收單位要進行批評教育,性質嚴重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各地各部門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將上述精神傳達到每一位掛職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對掛職鍛煉和援藏援疆干部管理工作進行一次檢查,杜絕隱患,并將有關情況報我部干部一局。